社会保障惠民生,一枝一叶总关情——永州市社会保险事业发展纪实
社保是民安之基、富民之源。市委在2011年第四次党代会上把“实现城乡社会保障全覆盖”列为未来5年要抓好的为民办十件实事之一作了部署。全市各级各相关部门,按照“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方针,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抓好扩面征缴和提高待遇,推进了五项社会保险齐头并进,参保人数、基金征缴和争取上级补助资金同步增长,在全市范围内基本实现了“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失业有救济、工伤有补偿、生育有补助”,基本完成了市委四次党代会提出的目标,为幸福永州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
养老保险稳民心
“过去,我们种田要交皇粮国税,后来种田有补贴,今天领到了半年的养老金330元,农村老人也有养老保险了,解决了我们的后顾之忧。” 2013年1月,蓝山县楠市镇一位陈姓大伯乐呵呵地说。
新中国成立以后,经过60多年的发展,逐步建立了企业职工、机关事单位工作人员、城乡居民三大类社会养老保险,社会养老保险覆盖到16周岁以上所有城乡应参保居民。
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让企业退休人员颐养天年。2009年至2010年,我市为全市关闭破产国有困难企业挂帐养老保险费,帮助5万名改制企业“买断”职工接续了养老保险关系。2011年以来,又将全市近万名未参保和参保难的集体企业及国有企业所属小集体企业职工纳入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解决了十多年的历史遗留问题。2014年年初,人社部门组织专门力量在全市范围内对各类企业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的现状、诉求、认识等问题进行了深入调查研究,撰写的《为农民工疏通参保关系为企业稳定用工渠道——永州市农民工养老保险参保情况调研报告》,获省委《决策参考》刊发,引起了省委主要领导的重视,为农民工参保提供了决策参考。截止2014年10月,全市企业养老保险方面参保职工达到32.2万人,1-10月征缴养老保险费11.28亿元。自2005年开始,连续10年提高了企业退休人员待遇标准,目前全市企业退休人员月平均基本养老金已达1606元。2014年1-10月,全市11.2万名企业离退休人员按时足额领取养老金17.5亿元。
为提高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水平和基金安全管理水平,我市对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每年进行一次严格认证。过去认证的方式主要采用退休证年审、指纹认证和寄照片等形式进行,退休人员每年都须到养老金领取地经办机构“报到”,给休人员带来很大的不便。为此,我市从省里引进人脸建模视频认证系统,退休人员在养老金领取地社保经办机构建模后,只需登录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网http://www.hn12333.com,便可在自家电脑进行网络视频认证。因身体原因无法建模或互联网认证的,为其开辟绿色通道,实行人性化服务,对于居住在本市范围内,因年老体衰、长期卧床、行动不便等原因不能主动进行人脸建模和认证的退休人员,可由单位或家属到就近的县区劳动社保站(中心)进行登记,经市里统一汇总后再根据离退休人员现居住地情况,按照就近原则由属地县区劳动社保站(中心)统一进行上门服务。凡是在湖南省境内居住、参加湖南省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且已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如回原籍居住或随子女居住均可办理养老金发放关系转移手续,可申请在其长期居住地进行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和领取养老金。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试点稳步推进。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试点是按照《湖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办法》(湘政发[1996]3号)文件的规定逐步开展起来的。根据省政府的部署,市人民政府1997年10月28日下发了《永州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改革办法》(永政办发[1997]18号)文件,明确规定各级党政机关、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人民团体、民主党派中的全部工作人员(含固定工、劳动合同制工人、聘用制干部、计划内临时工)必须参加养老保险。按照两个文件的规定,我市于1996年在差额和自收自支单位开始试点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1998年全面试点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纳入财政预算的机关事业单位,其单位缴纳部分列入了财政预算,个人缴纳部分由财政代扣代缴。从2005年9月起,市本级财政工资统发中心未再实行代扣代缴,改由各单位自行缴纳。目前,市人社局牵头正会同相关职能部门研究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办法,积极探索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促进与即将在全国推行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良好对接。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为无收入城乡居民分忧。我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2009年开始在道县试点, 2012年全市所有县区(管理区)全部纳入试点范围。只要是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均可在户籍所在地自愿参保。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主要由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构成。个人缴费部分从2014年开始设为每年100元至3000元14个档次,参保人员自主选择缴费档次,多缴多得。截止2014年10月底,全市城乡居民330.3万应参保人员全部纳入参保范围,其中77.2万名60周岁以上的老人领取了养老金。在国务院2012年召开的全国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总结表彰大会上,我市被表彰并授予全国“先进单位”称号。
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险,为失地农民撑起保护伞。随着新型城镇化进城的加快,被征地农民群体越来越大。为解决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问题,市委、市政府在2007年组织调研小组对全市被征地农民现状进行了深入调研,在调研的基础上,2008年市政府出台了《永州市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试行办法》(永政发[2008]26号),在市本级、祁阳、零陵、东安、江华先行先试,并对被征地农民发放了待遇。截止今年8月 ,除先行先试的县区外,蓝山、新田、冷水滩、宁远、江永等县区均启动了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收入2.78亿元,社会保障覆盖到了被征地农民群体。
医疗保险治民疾
某困难企业退休职工熊女士,今年住院所花费的11万多医疗费用,依靠医保惠民政策报销了9万多,实际报销比例达到81%,缓解了大病带来的经济压力。从2000年医保制度改革正式启动以来,我市已有168.54万人和熊女士一样,沐浴在医保惠民政策的阳光下。
医保登场,公费医疗体制终结。2000年,我市市本级机关、团体、事业单位职工启动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标志着运行了逾50年的公费医疗体制彻底终结。根据政策,城镇职工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用人单位按职工工资总额的8%缴纳,职工个人按月工资额的2%缴纳。实行公费医疗的时候,一切都是免费的。单位不仅为职工,甚至为职工的子女支付医疗费。然而,许多单位支撑不住“铁饭碗”式的福利开销,医疗报销单如滚雪球般越积越多,根本无法报销。城镇职工医保制度实施后,门诊产生的医疗费用由个人和单位共同出资建立的医保个人账户负担,住院产生的医疗费用超过起付标准后由医保按比例支付,真正实现了职工基本医疗的保障。
城镇居民医保,将城镇人员全部纳入保障范围。2008年,我市出台了《永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行办法》,城镇居民医保扬帆启航。凡本市行政区域内未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范围的各类学校(包括各中小学校、职业高中、中专、技校、各高等院校和技师学院等)学生、少年儿童、城镇非从业居民以及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确有困难的从业人员,均可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全市城镇居民实行市级统筹,统一的医疗保险政策,统一的业务经办管理,统一的医保基金管理,统一的网络管理平台。城镇居民医保还把意外伤害也纳入医保范围,真正实现了住院医疗、特殊门诊、门诊统筹和意外伤害医疗的全方位保障,让全市城镇居民充分享受到医保政策带来的实惠。
至此,十余年的时间,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共同构筑了“全民医保”。
大病保险,让大病重病患者有了保障。根据国家多部委公布《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我市在2013年4月1日正式开通了城镇居民大病保险筹资、医疗费用结算等业务,在全省率先开通大病保险业务。目前,“城镇居民的医疗费用政策范围内自负总额”8000元以上至3万元以内部分可补助50%;3万元以上至5万元以内部分补助60%;5万元以上至8万元以内部分补助70%;8万元以上部分补助80%。“政策范围外自负总额”2万元以上至5万元以内部分补助50%;5万元以上至8万元以内部分补助60%;8万元以上部分补助70%。大病保险让城镇居民医保的最高报销限额达到了22万。
50岁的七层坡社区居民邓女士去年因患脑出血、脑积水,多次住院治疗,共花费22.89万元,医保基金和“大病保险”为其支付了17.1万元。实际上,我市的城镇居民每年只需缴纳190元(未成年人30元)医疗保险费,就能同时享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和“大病保险”双保险待遇。我市城镇职工早在2000年就已实施“大病互助”政策,退休人员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用,只需每年缴纳110元“大病互助”费用,就能享受基本医疗和“大病互助”政策。
异地就医联网结算,解决参保人员结算麻烦。我市早在2000年就出台了城镇职工异地就医的相关规定,以前我市城镇职工、居民因病需转外就医时不能直接刷卡结算,只能预付现金,然后回所属医保中心报销,很不方便。为解决这一难题,我市从2011年初实施省内异地就医联网结算,目前已开通了15家省内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医院(其中市区3家),解决了参保人员省内报销两头跑的问题。参保人员在异地联网结算医院就医时,完全像在永州一样,出院时只需支付个人负担部分,其余部分则由医院与医保部门结算。
工伤保险解民难
“工伤住院医疗费用与医院实行直接结算,用人单位再不用捧一大叠资料到工伤保险站报账了,企业既省钱又省事,以后企业再不用为垫付大量医疗费发愁了!”7月13日,永州豪廷酒店后勤部负责人顺利为酒店员工办理了出院手续后高兴的说道。据了解,永州豪廷国际酒店维修工刘先生在酒店维修空调时,不慎从伸缩梯上摔下,伤后即送市中心医院住院治疗,被诊断为L1压缩性骨折。事发当日,酒店值班负责人到区工伤保险站报案,该站工作人员立即到事发现场做工伤调查,经查属实,次日为刘先生开出了医院垫付医疗费的住院介绍信,办理了住院手续。刘先生住院21日,所需的2.15万元医疗费用全部由医院直接结算,用人单位和本人没有交钱和垫付。
新修订的《工伤保险条例》,为工伤职工带来更多福音。2010年12月,国务院对《工伤保险条例》进行了修订,新修订的《工伤保险条例》扩大了工伤保险适用范围,将工伤保险的适用范围扩大到了各类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从制度上解除了这些单位和工作人员遭遇工伤风险的后顾之忧;调整扩大了工伤认定范围,将认定范围从原来的上下班途中机动车事故伤害,调整扩大到上下班途中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以及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和火车事故伤害,惠及了更多的职工群众;简化了工伤认定程序,取消了工伤认定争议处理中行政复议前置的规定,缩短了工伤认定时间。设置了工伤认定的简易处理程序,对于事实清楚、双方无争议的工伤认定申请的认定时限,由原来规定的60天缩短为15天;大幅度提高了工伤保险待遇。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从原来的48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提高至按上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发放。同时,对伤残职工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做了调整,将一至四级、五至六级和七至十级伤残职工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分别上调,增加了3个月、2个月和1个月的本人工资;借鉴了国际经验和实践中的有效做法,明确了将工伤预防的宣传、培训等费用纳入基金支付的规定,还将原由用人单位支付的工伤职工“住院伙食补助费”、“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以及“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时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改由工伤保险基金统一支付;加大了强制力度,增加了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不停止支付工伤职工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的新规定,使工伤职工能够得到及时救治。等等。新条例实施后,参保人数迅速增多。截至2014年10月,全市参保人数已从2007年的12.5万人增加到36.5万人,征缴基金从2007年的650万元增加到9200万元左右。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人数从2007年的175人增至2014年的1860人;工伤保险待遇支出全年将超5000万元,为各类用人单位的劳动者撑起了“遮风挡雨”的保护伞。
“小额工伤”简易程序,便民服务“最后一公里”。为缩短了工伤认定时限,简化办事程序,从2014年开始,对治疗终结后医疗费用在1000元下且无伤残等级的“小额工伤事故”,可在县区工伤保险部门进行受理。启动小额工伤走快速通道后,截止今年10月,全市发生小额工伤事故100人次,赔付金额约9万元。
老工伤纳入统筹将启动,特殊群体大难题圆满解决。2013年10月至12月,我市组织专人对全市的老工伤人员基本情况进行了实名制统计,并于2014年5月至10月进行了再次核对,全市现有老工伤人员7677人。今年,通过我市人社部门反复调研,认真测算,提出了将老工伤人员纳入统筹的实施意见,提经2014年11月份市政府常务会议上研究通过。国有企业老工伤纳入统筹在年底启动已成定势。
失业保险除民忧
失业保险作为社会保障的一项重要内容,在构筑以“三条保障线”为核心的社会安全网,促进就业再就业,推动企业改革,维护市场经济的正常运行和社会稳定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我市失业保险从起步到逐步完善,已成为保障企业的“安全网”和缓解就业压力的“减震器”。目前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国有改制企业及部分园区企业都按要求参加了失业保险,参保总数达24.3万人,今年预计征缴收入将超8000万元。
失业保险待遇是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的“救命钱”,失业保险待遇的发放关系到广大失业人员的切身利益,市委市政府一直将基金的发放作为失业保险工作的重点来抓,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失业保险条例》等法律和相关政策要求,审核失业人员的领取资格及待遇享受。对符合领取资格的失业人员,做实基础台帐,通过银行按月发放失业保险金,并为其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对符合其它失业保险待遇享受条件的,根据相关政策凭单据足额报销。全市失业保险支出金额从1993年的不足100万元增加到今年的4000余万元。
目前,失业保险已纳入五险统一征缴,2015年将启动失业保险市级统筹工作,在巩固原有参保单位的基础上,将所有应参保而未参保的单位纳入失业保险参保范围。坚持应发尽发,切实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并促进其再就业。
服务平台系民情
建成“金保工程”,社保服务步入信息化。2007年5月,我市采取由“电信垫资、分步付款、全市共建、资源共享”的方式和“五个一点”的办法筹措资金2000多万元启动“金保工程”建设,经过3年多的努力,在 2009年底完成了“金保工程”一期项目,后又陆续投入500余万元进行以社保通(OA系统、视频系统、信息发送)和社保卡为主要内容的二期项目建设,建成了与省联网的、比较完备的全市就业和社会保障业务专网,“大医保”信息系统、新企业养老保险信息系统等全省统一软件得到推广应用,社保信息网络已覆盖到市、县区所有的劳动保障机构、街道(社区)、乡镇及定点医院、药店。
推进社会保障卡项目,信息化社保扬帆启航。社会保障卡是由国家人社部统一规划,面向社会发行,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各项业务领域的集成电路卡,并搭载金融功能。我市社会保障卡建设2012年10月开始启动,以“一卡通用,全国通用”为总目标,“整体规划、分步推进”为原则,按照“先农村,后城镇”的步骤,历经两年时间将社会保障“一卡通”信息服务平台基本建成。目前,全市已整理社会保障卡数据330万,制卡311万张,发卡270万,其中农村发卡248万张,基本覆盖了全市新农保参保人群,在全省排第一,并被国家人社部授牌全国社会保障卡综合应用试点示范城市,成为省内仅2家、全国仅47家试点城市之一。
创优服务载体,服务质量提升。2010年以来,市委、市政府每年对中心城区投入资金1500余万元,建成了规范化的乡镇、社区公共就业和社保服务平台48个。其他县每年对3-5个乡镇、街道、社区基层服务平台进行了规范化建设的试点,每个基层服务平台按20万元的标准建设。目前,全市395个乡镇、街道、社区基层服务平台60%以上达到了规范化的要求。市本级为解决五险经办分散,群众办事不便的问题,2008年以来,投入资金1.3亿元,建成了人力资源市场和社保服务中心大楼,2012年投入运行,彻底改变了广大群众办事满城跑的历史。为让广大群众享受到更便捷的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我市拟在全市所有行政村配备一名就业和社保协理员,将就业和社保服务触角延伸到最基层,走进千家万户。
问渠哪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有全市各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高度重视,有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有社会各界的理解支持,全市社会保障事业必将大踏步迈进,迎来一个又一个春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