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社召开第十二次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

22.03.2016  18:44

  3月18日,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召开第12次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专题审议评估北京、西藏、新疆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4家供销合作社的综合改革试点方案,对下一步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提出明确要求。总社党组书记、理事会主任王侠主持会议并讲话,总社领导班子成员出席会议。

  会议审议认为,北京、西藏、新疆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试点方案紧密结合自身实际,各有特色,亮点突出,原则同意并抓紧按程序报批。截至目前,全国2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已出台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试点方案。

  王侠就下一步抓好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她强调,要着力推进重点改革任务落实。密切关注各地进展,对照改革方案,盯住重点任务,及时掌握进展,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给予有针对性的工作指导。对试点过程中发现顶层设计有问题的,要及时反馈,指导各地完善和纠正。要推动试点地区在构建双线运行机制、组建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等改革重点难点上进行突破,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要加大指导和督查力度,既要尽早取得成果,又要防范风险、守住底线。要加强调查研究,总结推广试点经验,加快改革成果的推广。对大田托管等实践已经证明行之有效的经验,要加快在面上推开,让改革成果惠及更多地区,让农民群众享受到实实在在的改革成果。

  总社机关各部局、北京商业管理干部学院负责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