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局召开法律顾问座谈会
9月29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召开法律顾问座谈会,总局副局长焦红出席会议并讲话。总局聘请的法律顾问、各司局主要负责人参加了座谈会。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高度重视依法治国。总局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围绕保障公众饮食用药安全,坚持科学立法、深入普法、自觉守法、严格执法,全面加强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法治建设,取得重要进展。座谈会上,焦红充分肯定了法律顾问在总局立法、重大决策、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执法监督等领域所发挥的积极作用,以及为提高总局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谋划发展、加强监管所做出的重要贡献,并强调了法律顾问工作的重要意义。焦红指出,要加快建设科学完备的食品药品安全法律制度体系,努力打造高素质的专业化监管队伍,全面构建职能清晰、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需要自身加倍努力,也需要法律顾问多参与、多把关。
焦红表示,总局要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智库”“外脑”作用。希望各位法律顾问进一步发扬主人翁精神,充分利用各自背后庞大的团队资源,更好地参与到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中来,进一步发挥好在总局决策、管理中的咨询作用,在食品药品监管立法、重大行政执法活动及复议应诉工作中的参谋作用,在维护人民群众权益中的纽带作用。焦红指出,总局各司局要为法律顾问工作发挥更好的保障作用。法制司要发挥好协同服务作用,进一步健全法律顾问工作机制。针对各位法律顾问提出的意见建议,要深入研究,完善配套的工作制度,规范工作流程,保证服务质量。要加强与法律顾问之间的信息沟通,重大事项研讨等要提前通知,保证咨询参谋更加有效。
各位法律顾问在座谈中充分肯定了总局食品药品监管法治建设取得的显著成效,并对如何进一步完善法律顾问制度提出了建议。各位法律顾问建议,总局要进一步加强对境外监管、国际交流合作、药品技术转让等食品药品监管特殊法律问题的课题研究。进一步重视事前事中的法律论证和解决方案的提出,多举办专题培训研讨活动,加强法律顾问与各司局的座谈沟通。要进一步发挥总局公职律师的食品药品专业优势,与法律顾问的法律优势有机结合,更好地发挥作用。法律顾问要进一步了解总局的各项监管业务,在具体工作中,不仅要发挥好咨询参谋作用,还要发挥好协调和沟通的作用。
总局法制司司长徐景和从加快食品药品监管立法进程、加强法律实施的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深化行政审批改革、加快推进公职律师制度、全面深化食品药品普法宣传等方面介绍了总局2016年以来食品药品监管法治建设情况和取得的工作成果。各司局负责人结合监管工作实际介绍了本司局法律顾问工作开展情况,并就如何更好地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提出了工作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