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贯彻实施扶贫开发条例成效明显 去年减贫14.84万人
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韩永文(前排中)率领执法检查组赴怀化,检查其贯彻实施扶贫开发条例情况。
眼下,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寨牙乡汕头村190亩湘莲收获已接近尾声。村里投入15.2万元产业扶贫资金,让92户贫困户种植湘莲,每户可增收760元,24名贫困群众还可获得不低于3000元的务工收入。8月3日,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韩永文率领执法检查组来到怀化,对其贯彻实施《湖南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下称“条例”)开展执法检查。怀化市深入推进产业扶贫,共创建扶贫示范点100个,帮扶贫困户15.7万余户。
执法检查组先后察看走访了靖州县岩脚村和汕头村的旅游扶贫、产业扶贫情况,新晃黄牛文化产业园、现代蔬菜文化产业园。
近年来,怀化市贯彻实施农村扶贫开发条例有声有色,效果明显。按照条例要求,坚持完善和落实“资金跟着贫困人口走、贫困人口跟着致富能手走、致富能手带着贫困人口跟着产业项目走、产业项目跟着市场走”的“四跟四走”产业扶贫机制,创建“四跟四走”产业扶贫示范点100个,将财政专项扶贫资金70%以上用于产业脱贫,帮扶贫困户15.7万余户。
同时,积极推进易地扶贫搬迁,2016年完成搬迁6416户25734人,超额完成4127人。2017年的167个集中安置项目、9208户分散安置项目已全部开工,上半年完成投资计划的63.3%。
怀化是武陵山片区脱贫攻坚的主战场,13个县市区全部为扶贫攻坚片区县。2014年底全市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总数为87.0664万人,建档立卡贫困村1237个。通过三年扎实工作,脱贫攻坚取得阶段性成效,2014年至2016年减贫46.16万人,其中,2016年减贫14.84万人、185个贫困村出列,贫困发生率降至9.58%。
在汇报会上,湖南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彭宪法代表执法检查组,充分肯定了怀化市脱贫攻坚工作取得的成效。彭宪法指出,我们正处在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关键时期,实现中央、省委提出的脱贫攻坚要求,时间紧、任务重、难度大。要认真贯彻执行农村扶贫开发条例,依法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进一步增强法治意识,提高扶贫开发工作的法治化水平。要始终坚持问题导向,通过抓整改及时完善相关政策、调整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不断提高脱贫攻坚质量和水平。着力强化责任落实和纪律约束,驰而不息地抓好扶贫领域作风建设和执纪监督,加强对扶贫项目和资金的监管,坚决惩治和预防扶贫领域违纪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