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处快赔受理时间 自9月18日起延长3小时

01.09.2015  11:31

  星沙时报/星沙新闻网9月1日讯(记者 张兴莎)昨日,记者从长沙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获悉,从9月18日开始,长沙市行政区域内城市道路上,快处快赔适用的时间范围从7时至20时,调整为6时至22时,届时星沙快处快赔中心也将按照新规扩大受理范围。

  近日,长沙市人民政府、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南监管局联合印发《长沙市城市道路交通事故快处快赔实施办法》,其对损失范围、时间范围、适用范围等都做出了明确要求。其中大部分业务受理范围的修改,都是来自于市民的建议与要求。

  “快处快赔适用的时间范围从7时至20时,调整为6时至22时,延长的3小时可以更进一步缓解城市拥堵,尤其是早高峰的拥堵。”长沙县交警大队事故科交警介绍,现在城市车流增速不断加快,如果早7点前发生的事故没有及时处理,就会对早高峰造成影响。

  记者了解到,除了备受关注的“时间范围延长”进行了修改,《实施办法》中还明确规定,机动车之间仅造成车辆损失、单方面车辆损失不超过5万元且车辆均能自行驶离现场的交通事故,均适用快处快赔方式处理;事故当事人应在事故后48小时内共同前往快处快赔点,逾时快处快赔点不予受理,由事故发生地交警大队受理。

  另外,当发生交通事故后,事故当事人应当立即对事故车辆和现场进行摄像或拍照,固定相关证据,在三分钟内撤除事故现场,并共同驾车前往快处快赔点处理。对于应当自行撤离现场而未按规定撤离的,交警责令当事人撤离现场,拒不撤离的,予以强制撤离,并依法对当事人进行处罚,该交通事故由辖区交警大队依法扣留车辆后,按事故一般程序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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