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司法局是市人民政府主管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部门,1994年益阳撤地建市以来,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在各级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履行法制宣传、法律服务、法律保障职能,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推进法治益阳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法治建设扎实推进
自1994年至今,全市顺利实施了“三五”至“六五”四个五年普法规划,完成了400余万名普法对象的普法任务。近年来,全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不断创新法制宣传教育形式,扎实开展“法律六进”及农村法制宣传月、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周、社区法制宣传日等主题活动,健全完善党委(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领导干部法制讲座、法律培训、法律知识考核等机制体制,不断加大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依法决策示范领导班子、依法办事示范窗口单位、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依法治校示范校、诚信守法示范企业创建力度,确立了争创全国法治先进城市的目标,各项工作正紧锣密鼓地开展,法治益阳建设全面推进。
人民调解创新发展
根据不同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特点,全市建立起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纵横交错的立体化调解网络体系。同时,不断探索人民调解新途径,深化“三调联动”工作机制,全面推介当事人自行选择人民调解员、人民调解“以案定补”、建立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设立专职人民调解员的做法,认真落实矛盾纠纷常规性排查调处制度以及重要敏感时期的重点排查调处制度,深入开展“调解化积案、息访保平安”人民调解专项活动。特别是“和为贵”调委会、交通事故调委会、婚姻家庭纠纷调处中心工作开展有声有色,成为在全省乃至全国叫得响的人民调解品牌;市医患纠纷调处中心等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已于今年成立。仅2013年,全市各级人民调解组织调解矛盾纠纷12305件,调处成功12156件,调处成功率98.7%,防止民转刑案件140起,劝阻群众上访177起,预防群众械斗74起,真正发挥了人民调解维护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作用。市司法局被司法部评为“人民调解宣传工作先进单位”。
社矫安帮成效明显
自1997年成立安置帮教工作机构以来,全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认真落实安置帮教政策,加强对刑释解教人员的服务管理和教育帮扶,着力减少刑释解教人员重新违法犯罪,帮助刑释解教人员顺利回归社会。近年来刑释解教人员帮教率达100%,就业安置率达95%以上。全市社区矫正工作自2008年下半年开始试点,2013年全市96个乡镇(街道)实现了全覆盖,以社区矫正规范化建设为抓手,切实做好社区矫正人员的管理、教育、帮扶等各项工作,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社区矫正人员漏管、脱管和重新违法犯罪。截至今年上半年,全市累计接收社区矫正人员4491人,解除矫正1662人,现在册社区矫正人员2829人。
法律援助扩面提质
近年来,全市法律援助工作坚持以全心全意服务社会困难群体为根本宗旨,以“窗口建设”为契机,进一步放宽法律援助条件,拓展法律援助渠道,缩短办结案周期,切实提高法律援助质量,树立了良好的社会形象,得到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的广泛好评。市委书记魏旋君,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陈冬贵等领导先后亲临市法律援助中心接待窗口视察,对我市法援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湖南天声律师事务所律师李科被司法部评为“全国法律援助先进个人”。仅2013年,全市法律援助机构受理并指派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920件,接待来电、来访咨询1365起2100人次,办案数实现连续11年递增。
法律服务优质高效
1994年以来,全市法律服务机构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先后开展“维权工程”“护航工程”“双千双万工程”“法律服务新农村建设百千万工程”“应对金融危机促进富民强市”“法律服务基层行”等专项法律服务活动。全力服务政治建设、经济建设和社会建设,充当法律顾问,协助和支持各级党委依法执政、政府依法行政、司法机关公正司法;深入企业、工程、农村等生产一线,推行“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防范和化解经济发展过程中出现的各种法律问题和风险,解决法律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问题;运用诉讼和非诉讼手段为各类市场主体的管理与发展提供法律咨询、诉讼代理、仲裁代理和调解等法律服务,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废止劳教成功转型
1994年以来,市劳教所坚持党的“教育、感化、挽救”的劳教工作方针,切实加强对劳教人员的管理教育,依法教育挽救了一大批劳教人员,2003年被授予“省级现代化文明劳教所”称号。2013年,市劳教所顺应劳教制度改革的要求,正式转型为市强制隔离戒毒所。为满足戒毒工作需要,市戒毒所全面进行场所改造,于2013年10月开始收治强制戒毒人员,目前运行状况良好。深入推进“四项机制”和“四防体系”建设,不断强化安全稳定长效机制,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市劳教所)实现连续14年场所安全无事故,被省司法厅评为“全省场所安全无事故先进单位”。
基层基础不断夯实
近年来,全市大力夯实基层基础,理顺司法所管理体制,健全规章制度,完善工作流程,切实提高司法所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能力水平;认真抓好各项保障政策的落实,切实解决基层工作在经费、编制等方面的实际困难,为基层开展社会管理和服务提供有力保障;统筹推进司法所、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处、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司法鉴定所、调委会等基层机构的组织机构、人员配备、工作程序、管理制度、业务培训、档案管理、外观标识、装备设施等规范化建设,提升基层司法行政机构的规范化水平。截至目前,全市共建成部级模范司法所1个,省级模范司法所5个,省级规范化司法所42个。市局和南县司法局被司法部评为“司法所建设先进单位”。
队伍建设全面提升
坚持抓班子带队伍,加强教育培训,增强领导班子凝聚力、战斗力,提升队伍形象。近年来,先后开展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三访三化促发展解民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建立起了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队伍。先后涌现了“全国十佳司法助理员”何协舫、“全国十佳基层法律服务所主任”李运根、“全国人民满意的司法助理员”赵满春、“全国标兵人民调解员”李焕新、“全省优秀司法局长”蔡贵富等一大批先进典型。沅江市草尾司法所、桃江县灰山港司法所、安化县天竹法律服务所分别被司法部、中国残联授予“残疾人维权示范岗”荣誉称号;市公证处被全国妇联评为“全国巾帼文明岗”,被中国公证协会评为“全国文明公证处”;安化县司法局被评为“全国‘四五’普法先进单位”;桃江县被评为“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工作先进单位”……
回首过去,益阳司法行政人倍感欣慰;展望未来,益阳司法行政人表示:将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引,团结一心、真抓实干,为建设平安益阳、法治益阳、丽都益阳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2013年8月,益阳市委书记魏旋君,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陈冬贵,市委常委、秘书长孙达良,副市长周振宇到益阳市司法局调研。
2014年4月29日,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法律服务基层行”活动启动式在秀峰公园举行,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陈冬贵等领导出席。
2013年8月,全市法律援助、公证宣传活动在中心城区秀峰公园、鹅羊池、赫山商业步行街同时举行,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陈冬贵到现场巡视。
2013年5月,全市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月活动启动式在安化举行.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陈冬贵,副市长周振宇出席启动式。
2013年7月,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吴胜坚为大通湖区河坝镇河万村授予“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牌子。
2013年7月,市司法局局长吴胜坚、副局长朱正鹏在沅江市茶盘洲镇双华村开展“三访三化促发展解民忧”专项活动。桃江县法律援助工作人员上门为群众提供法律援助服务。安化县司法局举行纪念《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条例》实施20周年活动。
(来源:益阳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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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17:28 18.11.2014 司法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