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乐云一行在株州调研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工作
(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工作会议现场 席碧霞/摄)
(湖南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卢乐云)
(株洲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胡波)
湘检网讯(通讯员:潘艳红 罗兰)5月31日,湖南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卢乐云一行到株洲市检察院调研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工作。
2013年以来,株洲市检察院依托民主监督平台,引入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等第三方参与信访案件。自2015年湖南省检察院确定株洲市检察院为检察环节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试点单位以来,该院积极探索创新,逐步探索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办理公开化、预约律师听取信访诉求、律师无偿参与案件公开审查等机制。2015年以来,全市共办理了50余件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已办结47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2014年,聂某被沈某打伤,法院一审判处沈某有期徒刑10个月。但聂某夫妇一直对法院判决不服,多次到各级机关上访。为做好释法说理工作,石峰区检察院请来律师援助中心的律师作为“独立第三方”参与矛盾化解,并于2015年12月邀请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和律师对此案公开听证。在听证会上,一名律师主动表示愿意免费帮助聂某通过民事诉讼向沈某要求赔偿。最终,聂某夫妇对公开听证的结果表示心服口服,这样的解决方式让他们看到了法律的公正。
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胡波表示,开展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是检察机关接受社会监督、全面推进检务公开的有利契机,能够有效促进自身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高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能力水平,有效提高检察机关执法公信力。
卢乐云对株洲的试点工作给予了高度肯定,并鼓励株洲市检察机关大胆探索,不断创新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的新机制和新方法,特别是在律师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中有所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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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编: 江世炎 杨纯 审核: 曹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