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基固本,促进基层民政转型发展
新邵县总面积1763平方公里,总人口80.4万人,辖15个乡镇651个行政村、28个社区居委会。全县有重点优抚、救灾救济、城乡低保、特困供养、孤儿保障、老龄服务、城乡医疗、临时救助等各类民政对象13万余人。新形势下,民政对象的利益诉求凸显出多元性、流动性、拓展性、特殊性的特点。基层民政直接面对民政对象,直接服务民政对象,而村(社区)民政民生员来源于基层,服务于基层,能更好的实现“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目标。我县根据省民政厅“改革创新、转型升级”的精神,按照市民政局“新思路、创特色”的要求,县委县政府就如何发挥民政“救急难、兜底线”的作用,经过调查研究,在全县679个村(社区)基层组织设立民政民生员,形成“县、乡、村三级联动、共同负责”的民政救助体系。其主要做法是:
一、争取领导重视,确保政策支持
民政事业的转型与发展,党委和政府的重视是关键。为在全县建立村级民生员队伍,县委县政府进行了专题研究,召开了部门协调会和乡镇负责人座谈会,出台了《关于加强村(社区)民政民生员队伍建设的通知》(新救办发〔2015〕2号),为全县村级民生员队伍建设创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有力地促进了这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注重人员选聘,确保队伍素质
根据新救办发[2015]2号文件精神,为选聘好村(社区)民政民生员,具体操作方法是“四个明确”,即:一是明确基本条件。每个村(社区)配备一名政治可靠、作风过硬、公道正派、热心民生工作的民政民生员,原则上从村支两委成员中产生。二是明确基本职责。村(社区)民政民生员必须宣传民政政策,做好民政救助对象的动态管理、帮助困难群众申请救助、上报信息等服务工作,并负责基础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存档。三是明确基本要求。村(社区)民生员必须认真履职,及时受理民政服务对象的合理诉求,了解困难群众情况,实施主动救助。并坚持每周四集中办公制度,做好工作日志登记。四是明确基本程序。村(社区)民政民生员的产生,由村民代表和党员组长从村支“ 两委”成员中提名推荐,经乡镇政府审核同意后,报县救助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三、加强工作管理,确保健康发展
为更好加强村(社区)民政民生员队伍的建设,坚持“四个强化”的管理办法:一是强化业务培训。每年对民生员以乡镇为单位进行集中培训,对上级政策、工作职责、工作要求等进行具体明确。二是强化工作监督。县成立工作监督领导小组,会同镇乡进行工作督查,督查情况及时通报,并作为年度考核依据。三是强化目标考核。县出台《村级民生员目标管理考核细则》,按10项指标、以100分制形式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进行分类排队,作为年终奖惩依据。对得分60分以下的定为不合格,其民生员下年度将进行调整。四是强化责任追究。村(社区)民政民生员应当遵循“依法依规、公开公正”的原则对困难群众实施救助,如因个人原因造成救助对象不准确、不及时、不真实,或导致重复救助、多头救助,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通报批评,年终考核定为不合格,情况严重的,报纪检部门或移送司法机关依纪依规依法处理。
村(社区)民政民生员队伍的建设,使基层民政力量得到充实加强,民政对象得到规范管理,困难群众得到精准救助,民政信访得到源头遏制,切实推进了我县民政事业的转型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