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市水土保持规划(2016-2030年)》通过专家评审
近日,《张家界市水土保持规划(2016-2030年)》顺利通过专家评审,该规划是做好水土保持工作的蓝图和行动指南,将为做好张家界市2016年-2030年全市防治水土流失与合理利用、开发和保护水土资源提供重要依据。
经张家界市人民政府主持,由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水利局、市农委、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林业局等单位联合组成的专家组对《张家界市水土保持规划(2016-2030年)》进行了认真审查,在国家和省级水土保持规划对我市划定武陵山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澧水中游省级重点治理区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了区域的具体范围。
该规划新增划定天泉山、马头山、宝峰湖、江垭库区、黄石库区、五雷山等6个市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茅溪流域、澧水中游、溇水中游等3个市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共划定国家、省、市级“两区”范围面积为8525.99平方公里,占全市土地面积的89.4%。该规划遵循“以国家级、省、市级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为主,兼顾其他地区水土流失防治需求”的原则,确定预防保护和综合治理目标,大约用15年的时间基本治理现有水土流失严重和集中区域,使全市水土流失得到基本控制。到2030年,全市实施预防保护面积预计将达2500平方公里,水土流失治理率达到50%,轻度以上水域流失削减20%,水土流失面积占全市总面积的比例将从现在的24%降低到16.75%。
规划实施后,在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维护生态安全和改善人居环境、促进江河治理和减轻山洪灾害、维护江河水源涵养能力和保障饮水安全等方面将发挥重要作用,全面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下一步,《张家界市水土保持规划(2016-2030年)》将进一步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待修改完善后,上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对相关内容进行公告,由市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