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两人涉嫌贪污及挪用公款一审获刑

13.05.2016  12:22

  原标题:  涉嫌贪污及挪用公款,张家界两人一审获刑

  5月10日上午10时,张家界市武陵源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了张家界国家森林公园公安协警大队原大队长邓文勇及报账员朱慈珍贪污及挪用公款案。武陵源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张管局工作人员等100余人旁听了庭审,并现场接受警示教育。

  武陵源区人民法院通过审理查明,被告人邓文勇伙同被告人朱慈珍利用职务之便,采取虚开发票和虚列支出的手段向张家界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虚报账目,套取公款后存入单位私设的小金库,分两次将其中33万元转入个人账户据为己有。同时两人又分三次共挪用公款48.87万元进行营利活动。

  法院认为,被告人邓文勇、朱慈珍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虚开发票和虚列支出侵吞、挪用公款,其行为已构成贪污罪和挪用公款罪。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结合两被告人的犯罪情节及认罪悔罪、退赃等情节,一审做出如下判决:被告人邓文勇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犯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二十万元。被告人朱慈珍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犯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庭审结束后,机关干部们纷纷表示,这次庭审触动很深,感受到了法律的威严,体会到了违法违纪的惨痛教训,今后一定要珍惜岗位,时刻提醒自己远离职务犯罪。 ■樊道泉 洪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