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工商局颁发首张“三证合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

21.09.2015  18:36

 

 

 

 

9月21日上午,省工商局企业注册大厅,省工商局阳芳华副局长为湖南中建地铁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颁发全省“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后的第一张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标志着全省“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正式拉开帷幕。

 

 

今年3月,李克强总理考察国家工商总局时要求2015年底前推行“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8月7日,国家工商总局、中央编办等部门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意见的通知》,要求从今年10月1日起全面实施“三证合一”登记改革。9月1日,省人民政府蔡振红副省长主持召开省商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会议,专题研究我省“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工作。9月7日,省商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批转省工商局、省编办、省发改委、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省质监局、省政府法制办、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制定的《关于推行“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部署我省从9月20日全面实施“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

根据湖南省《关于推行“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从2015年9月20日起,全省各类企业(包括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外商投资企业、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全面实施“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模式。改革后,通过“一窗受理、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将由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税务三个部门分别核发不同证照,改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以下称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以下统称“企业”)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不再发放,企业凭加载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办理相关业务。个体工商户暂未纳入“三证合一”改革范围。

 

 

“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核心是便利市场主体准入,简化手续、缩短时间、便民利民。此项改革将给申请人带来极大便利。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一窗办理”,过去企业办理“三证”,需要跑工商、质监、国税、地税四个业务部门登记窗口依次办理。改革后,企业只须到工商部门登记窗口或当地政府设立的政务服务中心工商窗口办理即可,简化了办事环节,降低了办事成本。二是“一表登记”,改革前,申请人需要填写多份表格。改革后,按照企业不重复填报登记申请文书的原则,依法梳理申请事项,统一明确申请条件,整合简化文书规范,只需填写一套表格,实行“一表登记”。三是“一套材料”,改革前,申请人需准备多套材料,改革后,无需重复提交材料,只需提交“一套材料”即可。四是办照时限大为缩短,据我省先行试点这项改革的地区统计,原来办完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平均约需半个月左右。改革后,平均3个工作日就能拿到“一照一码”营业执照,真正让投资者省心省事省力省钱。

根据国务院和工商总局等部委和湖南省《关于推行“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规定,我省“三证合一”改革设置有过渡期,确保改革平稳推进。自2015年9月20日起,全省各级工商部门向新设立企业、变更企业和换发营业执照的企业发放加载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2015年9月20日至2017年12月31日为改革过渡期,改革前已登记的企业应在过渡期内办理营业执照换发手续。过渡期内,未换发的证照可继续使用;过渡期结束后,一律使用加载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办理相关业务,未换发的营业执照不再有效。

为方便企业和群众办理“三证合一”改革有关事务,提醒注意以下几点事项:

一是改革前已登记企业(包括已试点“一照三号”登记制度改革的企业)在办理变更登记或申请换照时,应当将原发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交工商登记机关存档。原证件遗失的,应提交刊登遗失公告的报纸报样。

二是已实行“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模式的企业办理注销登记时,应提交税务机关出具的《清税证明》;过渡期内未换发“三证合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的企业申请注销,按照原规定办理。

三是企业办理相关登记所需登记申请文书规范和提交材料规范,可登录湖南省工商局网站(http://www.hnaic.gov.cn)和全省各地工商登记机关门户网站下载,也可在各级工商登记机关窗口免费领取。企业办理设立、变更登记和换发营业执照无须交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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