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撞副手的村支书到底有什么手段

08.12.2014  23:46

  邳州市赵墩镇倪桥村党支部副书记张光明被村支书张敬永开车顶在钢筋柱子上数分钟造成重伤,起因是张敬永认为张光明“在整他的黑材料”。目前,张敬永因涉嫌故意致人重伤被刑事拘留。(现代快报,11月13日)

  应该说,近几年官员在公众场所打架斗殴的事件屡见报端,公众似乎已经免疫了;然而,邳州市这起村支书开车撞副手事件还是不可避免的引发关注。除了当事人张敬永、张光明都是同族宗亲,非一般的同事关系;也在于这是蓄意事件,并非偶发冲突;尤其故意开车撞人,甚至把人“顶在前面的钢筋柱子上”的行径可以说令人发指。人们有理由质问:对自己的同族宗亲、工作同事尚且能够下此毒手,这位村支书平日的作风恐怕也并非和风细雨,甚至可以说嚣张跋扈,顺者昌、逆者亡。

  一个小小的村支书,仅仅因为怀疑副手在弄自己的“黑材料”,便做出这样疯狂的举动,实在令人震惊:抛开双方恩怨是非不谈,是谁给了他这样的胆量?难道村支书不清楚开车撞人、尤其是蓄谋撞人的后果?

  按照张光明的回忆,双方在张敬永车里发生争执,不欢而散。张光明下车后,张敬永开车撞上来,把他顶在前面的钢筋柱子上;并下车指着张光明说:“让你见识见识我的手段”,并哈哈大笑;在张光明求情无果,打电话向二哥、110和120求救后,张敬永并未施以援手。

  张敬永有什么“手段”,至此不难结论:就是可以疯狂的、不顾一切的触犯法律,蓄意伤人,以此来掩盖对自己不利的声音;那么,对方是否会就此顺从,致人重伤如何收场?报道中没有提到张敬永的表态,人们也很难窥测;但按照张敬永之前的行径,恐怕这位村支书把自己当成了能够摆平一切的“李刚”:村民不能拿自己怎样,副手不能把自己怎样,自然公安机关也不能把自己怎样。

  电视剧《北平无战事》中有句经典台词:“党字底下是个黑,但头上还有三把刀,谁要敢黑这三把刀就绝不饶他。”党纪国法面前没有特殊,“李刚”不能保住自己的儿子,蓄意伤人的张敬永自然也不能例外。党员干部只有始终端正自身心态,摆正自身的位置,才能真正做到认真做事、踏实做人。

  周文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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