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开豪车高速路借钱加油 实为诈骗

18.08.2015  14:52
  湖南法院网讯  穿着时髦的美女开着豪车,停在高速路口,以钱包被偷、无钱为由,向路人借钱加油,路过车主认为对方遇到困难,就把钱“”给对方,殊不料,却上了当。近日,湘乡市法院开庭审理了这一起案件,被告人钟幸福、周敏因犯诈骗罪,被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分别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七千元。

  被告人钟幸福,男,32岁,汉族,安徽省蚌埠市五河县人,初中文化,无业。被告人周敏,女,32岁,汉族,安徽省蚌埠市五河县人,初中文化,无业。被告人钟幸福和周敏系夫妻,2013年6月至2014年12月期间,二人驾驶从安徽五河县新概念租车行租来的高档小车,在全国各地高速公路收费站附近以钱包被偷、无钱为汽车加油等为由,向过路司机借钱,并留下手机号码,承诺回家将钱归还,博取受害人的信任取得现金,待受害人拔打留下的手机号码时,二被告人将受害人的手机号码设置拒接或将所留电话号码卡丢弃,以达到骗钱的目的。被告人钟幸福和周敏以上述方式共计诈骗12次,得款合计金额7600元。

  在法院审理期间,二被告人退还了被害人章某、蒋某现金各300元、500元,取得了二被害人的谅解。法院另查明:二被告人因涉嫌诈骗,于2014年12月17日被湘乡市公安局行政拘留各五天。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钟幸福、周敏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他人钱财,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依法应予惩处。公诉机关指控二被告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罪名成立。被告人钟某、周某在共同故意犯罪中均起主要作用,系主犯,均应按各自所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二被告人犯罪后,如实交待了自己的犯罪事实,系坦白,且退还了部分赃款,依法可从轻处罚。为打击犯罪,维护社会正常诚信,保护合法财产不受侵犯,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在高速公路出口,一些骗子打着加油的旗号,向路人伸手要钱,这类诈骗中,骗子询问的多数是一些独自行走或开车的人。遇到类似情况,市民可以观察记住对方的体貌特征及车牌号等信息,方便及时报案。 来源:湘乡市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李燕
常德审计:推动市属国有企业“瘦身健体”规范运行
     下发15张审计调查表,全面摸清国有企业家底;报送的23篇审计要情和专报全部得到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促进市政府及相关主管部门出台制度18项,促进企业完善政策制度33项;揭示大量违纪违法问题,挽回经济损失2.审计厅
宁远县:三向发力抓整改 联农带农促增收
     永州市宁远县以乡村振兴相关政策和资审计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