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厅组织开展全省财政“六五”普法验收考试

26.06.2015  19:31

  为切实做好我省财政“六五”普法验收工作,按照《湖南财政厅关于印发<全省财政“六五”法治宣传教育考核验收方案>的通知》(湘财法[2015]4号)的要求, 6月15日—18日全省财政普法办分三个巡考小组赴14个市州组织开展全省财政“六五”普法验收考试。

  此次考试对象是各市州财政局干部,全省14个市州财政部门共有1150人参加,其中领导干部74人。考试重点内容既涉及到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也有新修订的《预算法》、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财政法律法规和《全国财政“六五”普法读本》的内容。考试平均得分为98.38分,考试成绩将纳入我省财政“六五”普法考核验收各市州财政部门总成绩。

  通过考试,进一步激发了广大财政干部的学法用法热情,对于增强财政干部的法律意识、强化财政干部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自觉性必将发挥潜在的促进作用。


[稿源:税政法规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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