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学第一课:田汉故里齐唱国歌

05.09.2017  12:52

  9月4日上午,长沙县果园镇田汉小学举行了隆重的唱国歌升国旗仪式。章帝 摄

  星沙时报全媒体讯(记者 潘东晓 通讯员 肖焕)“起来!不愿做奴隶的人们!把我们的血肉筑成我们新的长城……”9月4日是新学期正式上课的第一天,嘹亮的国歌唱响在田汉故里——果园镇的中小学校里。长沙县通过“千名学生齐唱国歌 尽抒爱国情怀”活动,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法》审议通过,上好“开学第一课”,弘扬爱国主义精神。

  上午9时,在田汉小学,升国旗、唱国歌仪式隆重举行。当鲜艳的五星红旗在旗杆上冉冉升起,所有在场人员都挺起脊梁和胸膛,从心底里唱出了最庄严的歌声,目光随着国旗一点点升高。与此同时,果园镇的中心小学、中学等学校的1400余名师生也一同开展唱国歌活动,歌声嘹亮,响彻云霄。

  “国歌词作者田汉,是果园镇田汉社区人,当国歌立法消息传来,作为国歌词作者家乡人,我们十分振奋和自豪。”田汉小学校长詹军深情地说,“田汉小学前身是田汉曾就读过的儿时学堂,在开学第一天举行升国旗、唱国歌,十分有意义。”

  活动中,果园镇教师代表和学生代表分别畅抒了对国歌立法的认识,也表达了作为国歌词作者田汉家乡人的无比自豪感,促使人们更加珍视对国歌的情感。随后,果园镇田汉宣讲团代表宣讲了《国歌立法,保护的不仅是一首歌》,号召人们在正式场合奏唱国歌,用“最正确的姿势”来表达对祖国的感情、对历史的敬重、对精神的尊崇,并倡导人们学习和传承田汉紧跟时代、艰苦奋斗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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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歌法》10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法》于9月1日下午由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国歌法规定:在升国旗仪式、重大体育赛事等场合要奏唱国歌。奏唱国歌,应当按照国歌的歌词和曲谱,不得采取有损国歌尊严的奏唱形式;奏唱国歌时,在场人员应当肃立,举止庄重,不得有不尊重国歌的行为;国歌不得用于或者变相用于商标、商业广告,不得在私人丧事活动等不适宜的场合使用,不得作为公共场所的背景音乐等。

  国歌纳入中小学教育。在公共场合,故意篡改国歌歌词、曲谱,以歪曲、贬损方式奏唱国歌,或者以其他方式侮辱国歌的,由公安机关处以警告或者十五日以下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编辑:杨志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