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定:开创首例诉讼保全中引入保险担保

02.12.2015  19:34
   湖南法院网讯   (王飞) “如申请人财产保全申请错误致使被申请人遭受损失,经法院判决由申请人承担的经济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约定承担赔偿责任。”11月30日,张家界市永定区人民法院收到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保单保函》载明如上内容。这标志着该院已引入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为申请人保全担保开拓了新径。  

  2015年3月,家住永定区熊某给朋友侯某借款10万元,宋某为其担保。借款到期后经侯某多次催要无果后,一纸诉状把熊某及担保人宋某告上法庭,要求熊某、宋某共同返还10万元借款。侯某在案件受理后想申请法院查封借款人熊某的一处房产,但苦于全部的积蓄已借给了熊某,无力交纳相应的担保金,情急之下的熊某向法官咨询如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在得知诉讼保全责任可以由保险公司承保后,侯某立即向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交付2000元保费,购买了保险金额为10万元的诉讼财产保全责任险,通过购买该险种,由保险公司据此保单出具保函的形式提供担保,保全错误造成的赔偿由保险公司承担。收到保险公司开具保单保函后,法院进行了认真审查,认为保险公司开具的保函符合民事诉讼法由申请人提供担保的规定,法院已下发相应的保全裁定书,查封了借款人熊某的房产。 来源:张家界市永定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李燕
常德审计:推动市属国有企业“瘦身健体”规范运行
     下发15张审计调查表,全面摸清国有企业家底;报送的23篇审计要情和专报全部得到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促进市政府及相关主管部门出台制度18项,促进企业完善政策制度33项;揭示大量违纪违法问题,挽回经济损失2.审计厅
宁远县:三向发力抓整改 联农带农促增收
     永州市宁远县以乡村振兴相关政策和资审计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