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17年第四季度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暨建管工作督查的通知
湘建建函〔2017〕448号
各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规划建设局),永州市房产局,省质安监总站:
为持续推进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确保冬季施工和“元旦”、“春节”期间全省建筑施工质量和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切实抓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我厅定于2017年12月下旬开展全省第四季度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督查和年终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内容
(一)安全生产工作部署情况。检查各地针对冬季施工和“元旦”、“春节”期间建筑施工特点,部署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二)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按照《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17年全省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工作的通知》(湘建建函〔2016〕53号)要求,对照工作目标考核表,检查各市州按照工作目标任务落实工作目标情况。并结合事故指标、监督规范化考核情况以及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对各市州进行年终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
(三)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情况。一是检查各市州按照《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17年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和《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建筑工程预防高处坠落事故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的要求,落实专项整治工作情况。二是开展建筑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检查,并检查《建设工程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方案》落实情况。
(四)“打非治违”工作情况。一是检查各地非法违法项目台账,了解非法违法项目查处情况,重点检查各地清除建筑施工质量安全监管“盲区”、“特区”,消除监管体制不顺和监管漏洞等情况;二是各地对建筑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的立案查处情况;三是各地监督执法情况,包括行政处罚、不良行为记录、责令停工等情况及相应台账。
(五)全年重点工作部署和实施情况。一是贯彻落实“12.13”全国春节前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视频会议精神,检查部署2018年春节前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情况。二是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开展情况;三是贯彻落实《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建筑施工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记分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湘建建〔2017〕151号)情况;四是湖南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实施情况;五是重大事故隐患治理“一单四制”制度落实情况,重点检查是否建立重大事故清单,是否落实交办制、台账制、销号制、通报制;六是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情况;七是检查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八是2017年第三季度督查中指出的质量安全隐患和突出问题整改情况。
(六)监督责任落实情况。一是监督机构责任落实情况。检查监督机构对比考核结果与监督人员绩效评价相结合、落实奖惩情况;市本级监督机构按规定对县市区(含省管县、园区)监督机构监督规范化工作进行季度考核情况;二是监督人员责任落实情况。检查一线监督人员监督记录本或监管信息平台监督信息录入情况是否与现场实际相符;一线监督人员对发现的质量安全隐患整改、复查以及对项目的执法情况。
二、督查安排
(一)督查准备。各市州根据督查内容准备书面总结材料,同时要整理好相应的文件、通知、通报和工作台帐备查。
(二)实地督查。
1.检查各市州各项工作开展情况(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工作台帐及落实情况),检查一线监督人员对工程项目的监督情况(查阅监督记录本,了解一线监督人员日常监督、记录不良行为及其它监督执法情况)。
2.采取“四不两直” 和“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检查施工项目。采用网上平台抽取、巡查方式确定4个在建工程项目,抽查2个县市区。组织专家重点检查危大工程安全管控情况。抽检的项目现场完成监督规范化考核和项目安全标准化考评符合率检查。
3.督查组向受检市州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反馈对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生产检查情况和督查意见,并视情况下发执法建议书。
4.督查组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进行跟踪督办。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项目存在的质量安全隐患必须督促有关责任主体整改到位,严格对单销号,按时限要求落实督查组执法建议,并将整改及处理情况书面报告我厅。
(三)监督规范化考核评分。本次督查项目作为监督规范化比对现场的考核项目,不足10个的由我厅建管处会同省质安监总站在信息平台和各地上报的考核综合评价信息以及项目台帐中随机抽取补齐(其中县市项目不少于2个),省质安监总站在对各地考核项目进行监督规范化考核评分的基础上进行考核综合评价。
(四)督查通报。根据各市州受检准备情况和实地督查情况,下发全省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督查工作情况通报。对问题突出的地区将函告当地人民政府。对市州提升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好得做法以及质量安全隐患突出的项目将通过红黑榜公开宣传和曝光。
三、工作要求
各地要高度重视、认真部署岁末年初建筑施工质量安全生产工作,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认真组织开展节前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加大监督执法检查力度,做好“元旦”、“春节”期间的假日值班和应急管理,严格执行节日期间24小时值班和领导干部带班制度,确保信息畅通,坚决遏制事故发生。
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请于2017年12月22日前将有关书面总结材料、2017年四季度湖南省建筑业情况统计表(含市本级、县市区)报省厅建管处,联系人:李煌,联系电话:0731—88950406,邮箱:[email protected]。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7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