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国资委关于在湖南华菱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湖南省兵器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开展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试点工作的通知
湘国资〔2015〕104号
湖南华菱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湖南省兵器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经研究决定,将你单位列为省国资委监管企业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试点企业。请你们根据《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规定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意见》(湘发〔2014〕7号)、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改革和完善省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体制的意见》(湘办发〔2014〕37号)精神,做好以下有关工作:
1、认真组织学习。集团公司要组织班子成员及有关职能部门,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省委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深刻领会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试点工作的重要意义和基本要求。
2、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董事长为组长、有关领导及有关职能部门参与的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要明确职责分工和工作进度要求。
3、创造条件,有序推进。夯实工作基础,为积极稳妥、有序推进试点工作创造环境和条件。重点是推进规范的董事会建设,改善董事会结构与功能;明确董事会、经理层、监事会、党委会的权责,建立健全董事会、经理层、党委会的议事规则,建立工作和协调运转机制;切实落实董事会的选人用人权。
4、积极探索,及时总结。围绕建立健全职业经理人制度,从以下八个方面着手推进工作,并及时总结经验。
一是探索职业经理人的基本条件。从资格条件、专业素质、业务能力、任职经历、身心素质、职业道德等六个方面,探讨适合监管企业需要的职业经理人选聘的基本条件。
二是探索职业经理人的选聘方式。以企业为主体,总结、归纳职业经理人的来源、选聘方式、聘任流程。如从来源比较企业培养、市场招聘、“猎头”引进等方式的异同优劣,规范选聘流程。
三是探索职业经理人的管理方式。在专业化、职业化的基础上推行契约化管理的具体形式、程序、环节,特别是聘任合同主要内容或要件。
四是探索职业经理人的考核评价。包括对职业经理人进行考核评价的主要内容及指标体系,开展年度考核与任期考核的主要方法及程序,依据考核评价结果进行管理的办法。
五是探索职业经理人的薪酬分配与激励方式。以合理的年度薪酬激励为主,适当的中长期激励为辅,辅以国企特殊的精神激励,为职业经理人营造想干事业、肯干事业、能干事业、干成事业的良好环境与氛围。
六是探索职业经理人的约束制度。包括建立健全职业经理人聘任合同制度、财务审计制度、风险抵押金制度及其他内控管理制度,特别是解聘、续聘条件与程序,充分发挥董事会、监事会、纪检监察、审计、职代会等对职业经理人在经营管理过程中的监督,引入社会(市场)评价约束和法律约束。
七是探索建立与职业经理人市场相适应、相衔接,以职业经理人考核评价为基础的职业经理人退出机制。
八是围绕探索建立与职业经理人制度相适应的法律制度、政策体系提出意见建议。
请你们及时总结开展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试点工作的情况,提出意见与建议,并及时报我委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处。
湖南省国资委
2015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