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建立“六大规范”推进协辅警队伍正规化建设

07.08.2015  13:11

常德市澧县公安局现有协辅警350名,其中巡逻队员200名、文职80名、交通协管员70名,主要在职于公安机关一线单位、“窗口”单位和计算机等技术部门,这支队伍已成为公安工作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澧县公安局认真贯彻落实《湖南省公安机关协辅警管理办法》,创新机制,不断建立和完善以“组织领导规范、招聘录用规范、内部管理规范、岗位职责规范、队伍建设规范和劳务保障规范”为主要内容的管理工作体系,有力推进协辅警队伍的规范管理。在全县组织的万人议警评警活动中,人民群众对协辅警的满意率达到了93%的优秀水平。

一、成立专门工作机构,建立组织领导规范。针对过去协辅警队伍多头管理、调度无序、监督缺位等问题,县局确立了“统一领导、统一组织、统一招录、统一培训、统一着装、统一调度、统一考评、统一奖惩、统一监督、统一保障”“十个统一”的指导思想,并从理顺体制入手,推出了加强组织领导的四项措施: 一是组建专门班子。 成立了由局长负总责、政委主抓、政工监督、法制、警务保障、指挥中心、巡逻防暴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协辅警管理办公室(简称“协管办”),办公地点设巡逻防暴大队,大队长担任联络员,具体负责日常事务。 二是明确成员职责。 为了做到有职有责,有位有为,从管理的每一个层面、每一个环节出发,细化办公室成员在招聘、培训、考评、保障等方面的职责任务,并作为精细化考核项目,纳入民警个人年度绩效评估予以奖惩。 三是完善运行机制。 为了充分发挥协管办的牵头组织作用,建立了“四个一”的运行模式:每月召开一次工作例会,总结成绩、剖析差距、制定对策;每月向局党委汇报一次工作,重点解决协辅警队伍中的重大事项,加强党委对协辅警队伍的绝对领导和宏观指导;每月刊发一期《协辅警工作简报》,呈现亮点,宣传先进,为协辅警队伍建设传递正能量;每月进行一次民意测评,广泛听取人民群众对协辅警的意见和建议,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标准,着力改进协辅警管理工作,树立新时期人民协辅警为人民服务的良好形象。近几年里,共采纳群众意见、建议23条,纠正个体问题19处。

二、建立招考用人机制,健全录用规范制度。招聘录用以“公开、公平、择优”为原则,会同编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以及劳务派遣公司,研究制定招聘录用方案,从“岗位、标准、程序、岗前培训”四个方面严格操作,为大幅度提升协辅警队伍素质奠定了坚实基础。 一是定编定岗。 按照县委、县政府提出的“逐年解决、稳步推进”方案,从2013年开始,协辅警以每年100名计划递增。为了高效使用协辅警力,把治安巡逻、110处警、应急处突、“窗口”服务、值班备勤、文秘宣传等岗位作为优先安排方向,制定人员分配计划,坚决做到不盲目、不超编招录。 二是制定标准。 按照岗位需求原则,制定录用人员的政治标准、身体标准、文化标准和技能标准,将录用标准以公告形式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监督,决不让不符合标准的人员进入公安机关。 三是规范程序。 按照“热爱、专业、职业”三个基本要求,确定了“自愿报名、政治考察、身体检查、文化考试、培训考核、集体研究、签订合同”七个招录程序,并明确规定:凡不按程序操作的人员一律不得录用。对每一名进入招录程序的人员,建立信息档案,摸底排查,能够有效的避免了循私招聘、循情招聘等不良现象发生。 四是岗前培训 。把岗前培训作为择优录用的最后一道程序,对预备录用人员进行再一次考核筛选,确保选聘人员的综合素质能力。2014年,组织100名预录人员进行为期一个月的封闭式岗前培训,集中开展基本队列、擒敌拳、警棍操、盘查、抓捕技能等科目的大训练和大表演,通过这次培训,清理各类不合格人员7名,有效整顿了协辅警队伍的警容风纪,提升了协辅警队伍的精神风貌。

三、完善日常运行制度,建立内部管理规范。 一是制定《澧县公安局协辅警内务条令》。 坚持从日常抓起、从细节管起,对文明礼貌、着装、考勤、值班备勤等日常工作行为进行细致规定,通过学习条令、执行条令,强化了自律意识。 二是制定《澧县公安局协辅警绩效考评奖惩办法》。 充分运用考评杠杆,将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纳入考评范畴,以过程表现、最终成绩为评分依据,采取奖分、扣分的方式予以评分。考评分为月考评和年度考评两种模式,月考评按照“一月一考评、一月一奖惩、一月一兑现、一月一讲评、一月一调度”制度进行,考评结果与当月绩效工资挂勾,与典型宣传报道挂勾,与个别警示教育挂勾;年度考评以月考评结果为基础,结合上级表彰、立功等其他个人突出表现进行综合评分,考评结果与年度评先评优挂勾,与晋职晋级挂勾,与福利待遇挂勾。经过近几年的实践,绩效考评打破了“大锅饭”,有效的激发了协辅警队伍的活力。

四、界定辅警协助权限,建立岗位职责规范。 一是建立带队带班民警行为规范, 对如何组织指挥协辅警开展工作,如何督导纠查协辅警工作中出现的偏差,提出指导性意见,并建立带队带班民警连带责任机制,着力破解“不当使用”问题。 二是研究制定《协辅警岗位职责任务》, 从行为方式、限制条件、法定程序和纪律要求上作出细化,使每一名协辅警人员明晰自己的行为准则,强化职业意识,提高履职能力。 三是建立协辅警执法过错追究机制, 制定《协辅警行为“十准”“十不准”》,对不作为、缓作为和乱作为行为从严追究,防微杜渐,用纪律手段达到规范行为目的。

五、创新政治工作手段,建立作风建设规范。 一是以党建带队建,着力加强协辅警党团组织建设。 现有协辅警党员12人,团员29人;组织开展评选“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共青团员”、“我为警徵添光彩”、“党旗在我心中”主题演讲比赛和蓝排球、羽毛球、拔河、书画等文体活动,通过丰富警营文化生活,让协辅警党员、团员时刻牢记宗旨信念,在平凡岗位上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近几年里,协辅警队伍中有9名党员立功受奖,10名党员被评为全县优秀共产党员,15名团员被评全局先进个人。 二是运用交心谈心方法,着力加强思想政治工作。 县局要求:带队带班民警必须每月与协辅警交流沟通一次,交心谈心一次,加强指导教育和关心帮助;对存在违纪违规苗头的协辅警人员,必须及时开展警示谈话教育,加强疏导纠正,把苗头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 三是建立督察机制,着力提升协辅警队伍的监督效能。 采取日常督察与重点督察相结合的方式,将协辅警的督察与民警的督察同步部署,同时展开;建立警风警纪监督岗,定期召开议警评警座谈会,广泛收集和征求群众对协辅警的意见、建议,及时纠正协辅警的工作偏差和纪律作风问题;制定《协辅警辞退条例》,通过督察发现的违法违纪协辅警人员,凡符合辞退条件的,坚决予以清退,达到纯洁队伍的目的。

六、依法维护合法权益,建立劳务保障规范。 一是争取县级财政保障。 采取专题汇报协辅警管理工作、大力宣传协辅警先进典型等措施,引起县委、县政府的重视和支持。近几年里,召开协辅警管理县长现场办公会议3次,人员编制由2012年的80名增加到350名,人头经费由年人均2万元提高到2.8万元,服装、装备等支出经费实行专项解决、专款专用。2014年,县财政对协辅警(150人)保障投入600万元。 二是建立权责明晰的劳务关系。 协辅警采用劳务派遣制,与派遣公司(宏达保安公司)签订劳务合同,由派遣公司负责工资、福利发放以及社保、医保、工伤、意外伤害、失业等保险的核算和购买;公安机关与派遣公司签订用工合同,由公安机关负责日常管理,其中绩效工资与公安机关考评成绩挂勾。 三是加强劳务保障的监督。 由政府社会保障部门履行专门监督,警察协会和协辅警工会代表负责日常监督,用监督维护合法权益,用监督提升劳务合同执行力。2013年开始,协辅警自签订劳务合同之日起,按时发放工资、福利和购买“五险一金”。经过近几年的实践,没有发生协辅警劳务违约问题。目前,整个协辅警队伍稳定,队员的职业归属感、荣誉感明显提升,为协辅警积极投身于“打造平安澧县、构建和谐社会”工作提供了有力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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