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周报◆法院周刊》:建房时雇工摔伤 “三联活动”促调解
07.11.2014 20:22
本文来源: 法院网
原告李某受雇于被告杨某为其建房。2013年12月5日,李某在楼房3楼外阳台装模时坠落,造成全身多处骨折,当即被送往医院抢救,共花治疗费7万余元,杨某先后已支付3万余元,因资金紧张,杨某另行向原告李某出具4万元欠条。后李某经司法鉴定为8级伤残。李某出院后,多次向杨某讨要欠条中的4万元,但杨某反悔,以无钱为由不愿兑现。李某遂起诉要求杨某赔偿各项损失11万元。
宜章法院受理该案后,多次找原、被告作调解工作。被告杨某认为建房本是好事,却遇如此天灾人祸,责怪原告摔伤是与他人开玩笑、精力分散所致,原告自身也有责任。原告李某认为,自己光医疗费就花了7万余元,加上误工费等其他费用,损失已达11万元,被告只支付3万元就不管了,当初被告出具4万元欠条,经多次催讨不履行,导致双方关系闹僵,原告不愿再妥协。
原被告双方僵持不下,调解没有进展。法官启动“三联活动”机制,积极与被告杨某所在村的村主任取得联系。据了解,被告杨某家经济确实不宽裕,为建新房已经欠下大笔外债。法官与村主任一起做被告思想工作,阐明法律规定雇工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且被告自愿向原告出具了欠条,应当履行。另一方面,法官从法理、情理角度向原告分析案件情况,原告承认自身也存在过失,后原告称都是乡亲,对被告表示谅解。
在法官和村主任共同努力下,原被告终于达成一致意见,握手言和,原告从被告手中接过4.8万元赔偿款,被告收回4万元的欠条,纠纷就此了结。
据悉,宜章法院开展“三联活动”以来,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大力开展“法官联村官、法官联警官、法官联乡官”系列活动,邀请村支书、民警、乡镇干部参加调解、执行,见证、协助化解矛盾纠纷。2014年,宜章法院通过“三联活动”调处案件201件,占该院调解结案案件的25.9%。(通讯员 李芬) 来源:法制周报 责任编辑:李燕
本文来源: 法院网
07.11.2014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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