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退休老工人生活补贴每人月增500元
17.11.2014 11:54
本文来源: 湖南红网
增发生活补贴的建国前老工人,限于参加了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符合原劳动人事部《关于建国前参加工作的老工人退休待遇的通知》(劳人险〔1983〕3号)规定的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退休老工人。已按机关事业单位标准享受了津补贴的人员不再享受此次待遇调整。发放标准为:在此前规定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再增发生活补贴500元。该政策自2014年1月1日起执行。
省人社厅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处负责人介绍,在此之前,湖南曾于2009年、2010年、2011年和2012年分别为建国前老工人生活补贴“提标”400元、350元、350元和300元,每人每月共增加1400元。今年是湖南第五次增加建国前老工人生活补贴标准。
本文来源: 湖南红网
17.11.2014 1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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