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15年长沙市中小学大课间体育比赛的通知
长教通〔2015〕 71 号
各区(县、市)教育局、省(市)直中小学、有高中的子弟学校和民办学校: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国家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推广实施《全国中小学生系列武术健身操》的通知及武术进校园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以武术活动为载体培养和弘扬民族精神,促进青少年学生身心健康,激发学生的民族自豪感,增强学生体育锻炼的兴趣,使学生身心得到健康的发展。经研究,决定今年下半年举行长沙市中小学校以武术为主题的大课间体育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长沙市教育局
二、协办单位:长沙市学生体育协会
三、比赛时间:2015年11月下旬
四、比赛内容:
1、小学: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推广的《全国中小学生系列武术健身操》中的《旭日东升》加学校特色体育活动。
2、初、高中学校: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推广的《全国中小学生系列武术健身操》中的《英雄少年》或少年拳第二套加学校特色体育活动。
五、比赛办法:
1、各区县(市)属学校由区县(市)组织评比。并推选中小学各一所参加市组织的一、二等奖评选。
2、省、市属学校及有高中的子弟学校和民办学校由市教育局组织评比。
3、参加人数:要求全校学生参加,因受场地限制不能全校参加的,在赛前预备会上抽签确定各校参赛年级。
六、评比办法:
1、参赛人数、时间和服装(5分)
能按规则要求人数参赛,比赛时间控制在25--30分钟,
服装统一、整齐、大方、得体,符合中小学生的特点。
2、精神面貌(5分)
学生精神面貌好,充分体现当代中小学生对民族文化认知与责任传承,以及自强、自信、积极向上、团结友爱的集体主义精神和朝气蓬勃、充满青春活力的风貌。
3、队形变化(10分)
队形整齐,可根据本校特色加入新的队形变化,进、退场要求要有序、有特色。
4、武术操或少年拳动作质量(50分)
动作准确、到位、规范,套路熟练、攻防清楚、配合协调、反应敏捷,真正到达强身健体的目的。
5、学校体育特色活动(30分)
充分体现学校体育特色,活动设计科学合理,符合学生年龄特点,学生参与率高。
七、奖励办法:
1、区、县(市)优秀组织奖若干
2、小学组设一等奖12名、二等奖10名。
3、初中组设一等奖15名、二等奖15名
4、高中组设一等奖15名,二等奖15名。
八、未尽事宜,由主办单位补充解释。
长沙市教育局
2015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