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长沙市中学生田径运动会竞赛须知
一、本此比赛执行中国田径协会审定的《2014-2015年田径竞赛规则》。
二、比赛场地:长沙市湘府中学田径场(长投项目在长沙理工大学新校区)。
三、本次比赛实行一次性确认,技术会后各代表队确认不参加比赛的运动员的名单及项目,凡不确认者均认为按原报名参加比赛。确认后,因伤病不能参赛的运动员,须提交由领队签字的书面报告,于赛前60分钟交检录处备案,否则按无故弃权处理。
四、径赛预赛按成绩录取参加下一赛次的运动员。
五、名次录取:各组单项录取前8名。各项目报名人数不足8人或队(含8人或队),则减一录取。
六、检录
1、检录地点:篮球场
2、径赛由检录处检录,田赛由检录处广播通知,各项目裁判组召集检录。
3、检录时必须交验运动员参赛证、注册卡等有效证件,不得携带任何违禁物品(手机、摄像机、Mp3等)。检录不到视为弃权,未经检录不得参加比赛。
4、检录时间
项 目 | 开始检录时间 | 进场时间 |
径赛项目 | 提前40分钟 | 提前05分钟 |
跨栏项目 | 提前10分钟 | |
田赛跳跃、铅球 | 提前40分钟 | 提前30分钟 |
田赛长投项目 | 提前60分钟 | 提前50分钟 |
七、号码布佩戴
比赛中,运动员胸前、背后必须佩戴大会统一印制的号码布(跳高运动员可佩带一块号码布)。号码布四角固定,不得有任何剪裁和折叠。径赛项目道次号需在右侧髋关节处佩戴且四角必须固定。
八、起跑
起跑时,当运动员听到“各就位”或“预备”口令后,应立即做好准备姿势,不得延误。在发令枪发出信号之前开始起跑,将判为起跑犯规。无有效理由(由相关裁判长判定)中断起跑,(如:蹲踞式起跑中,举手示意或站起来),裁判长将以“行为不当”对该运动员进行黄牌警告,对其它运动员则出示绿牌。
九、不分道或部分分道的径赛项目
比赛中,占据跑道有利位置的运动员,享有该道的主路权,右侧运动员应与其保持合理的安全距离,如发生碰撞,右侧运动员应承担主要责任;超越运动员时,必须给被超越者留有其保证原速度正常跑进的余量,方可并入内道,否则判为“阻挡”犯规;比赛中,踩掉其它运动员跑鞋的,将按“阻挡”犯规进行判罚,如确认运动员有意采用此不正当方法进行比赛,将按《规则》145条中违反体育道德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并取消此项该单位同组所有参赛运动员的成绩。
十、跨栏比赛
在跨栏比赛中,运动员过栏时,摆动腿明显底于栏板上沿水平面(栏板上留有钉鞋痕迹)将被判为犯规,即:“栏倒人过”;如果起跨腿刮倒栏,则不被判为犯规,即:“人过栏倒”。
十一、对运动员提供帮助
有关裁判长应对在比赛中、在比赛区域内提供或接受帮助的任何运动员给予警告,并告诫他如重犯将取消其该项目的比赛资格。如果运动员随后在该项目中被取消比赛资格,那么他在该项目该轮次中取得的成绩被视为无效。但此前取得的成绩被视为有效。
十二、接力比赛
1、接力棒次表于该项目比赛前一单元径赛最后一项比赛开始前30分钟提交到竞赛秘书处,并填写“填表人手机号”。
2、接力比赛时,运动员服装必须统一(统一颜色、统一规格)。
3、4×400米接力比赛的第三棒、第四棒运动员在接力区的站位,应在裁判员的指挥下按照同队传棒运动员进入最后一个弯道时的先后顺序(由内向外)排列各自的接棒位置。一旦传棒运动员跑过该点,接棒运动员须保持其排列顺序,不能改变其在接力区起点处的位置。任何运动员不遵守本规定,均取消其接力队的比赛资格。
十三、田赛项目
1、跳高起跳高度、升高计划
组 别 | 起跳高度 | 5CM/次 | 3CM/次 | 2CM/次 | 纪 录 |
高中男子甲组 | 1.63 | 4次 | 6次 | N次 | 2.04 |
高中男子乙组 | 1.48 | 5次 | 6次 | N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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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男子甲组 | 1.48 | 5次 | 6次 | N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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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男子乙组 | 1.38 | 4次 | 8次 | N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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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女子甲组 | 1.35 | 4次 | 5次 | N次 | 1.75 |
高中女子乙组 | 1.30 | 4次 | 4次 | N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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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女子甲组 | 1.25 | 4次 | 4次 | N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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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女子乙组 | 1.20 | 4次 | 5次 | N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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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三级跳远踏跳板离沙坑距离
组 别 | 高男甲、乙,初男甲 | 高女甲、高女乙、初男乙、初女甲 | 初女乙 |
踏跳板距离 | 11米 | 9米 | 8米 |
十四、破纪录
径赛项目不论那个赛次、田赛项目不论那个轮次,凡破赛会公布的纪录均予以承认。承认同一项目有多名运动员破纪录。同一名运动员在同一项目比赛中多次破纪录只加一次破纪录分。
十五、抗议和上诉
对成绩有异议,经裁判长解释仍异议者,在裁判长解释后30分钟之内以书面形式向大会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书上必须由领队签字,并交纳申诉费人民币400元。如果该抗议被驳回,则申诉费不予退还。
十六、竞赛秘书处、医务室设在体育馆1楼。
十七、未尽事项由大会竞赛委员会另行通知。
长沙市中学生田径运动会竞赛委员会
201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