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市2015年重点民生实事农贸市场

20.11.2015  12:40


 



根据《湖南省商务厅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2015年度农贸市场标准化改造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湘商建﹝2015﹞3号)文件精神,我市抓住机遇,加快推进农贸市场标准化改造,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5年我市农贸市场标准化改造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共34个,其中市本级1个,鹤城区1个,辰溪县3个,洪江区1个,洪江市3个,会同县3个,靖州县3个,麻阳县3个,溆浦县4个,沅陵县4个,新晃县2个,芷江县2个,中方县2个,通道县2个,总投资11347万元。市本级及鹤城区的2个农贸市场标准化改造主要是配合中心城区提质改造,建成农超市场;其他县市区主要解决集镇占道经营的“马路市场”问题,营造规范、便利、安全、卫生、放心的农产品消费环境,方便群众生活。截止到10月底,全市农贸市场标准化建设和改造完成投资1亿元,完成年投资计划的90%。34个项目中,已竣工项目23个,完成投资4732万元,占目标任务的67.65%;已开工项目11个,完成投资5383万元;占目标任务的32.35%。从建设进度来看,辰溪县、溆浦县、会同县、麻阳县、芷江县、靖州县的建设进度较快,均已完成建设任务,并已开展县级验收工作;市本级、洪江市等进度较慢,需加快项目建设,确保11月底前完工。



二、主要做法



1.提早谋划,明确责任。我们将农贸市场标准化改造作为促进流通,服务群众任务去抓。制定出台了《怀化市2015年农贸市场标准化改造实施方案》,各县市区也制定了相应的实施方案。在调研、摸底和充分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将34个目标任务分解到了各县市区及责任单位。



2.坚持标准,规范实施。按照湘商建设〔2013〕40号文件确定的《湖南省城区农贸市场标准化改造项目建设规范》、《湖南省乡镇农贸市场标准化改造项目建设规范》、《湖南省农贸市场标准化改造项目验收办法》、《湖南省城区农贸市场标准化改造项目验收标准》、《湖南省乡镇农贸市场标准化改造项目验收标准》组织实施。各地高起点规划、严标准管理,学习借鉴省里推广的八种模式,积极谋划、精心组织好农贸市场标准化改造工作。



3.建立台帐,加强调度。建立了工作台帐,做到每月一调度,季自评、半年检查、年终验收的考核方法。半年检查按照省厅(湘商建〔2015〕18号)文件要求,在县市区检查的基础上由市商务和财政局联合抽查,对问题突出、进度缓慢的项目进行实地检查,现场指导督促整改。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逐项分析原因,指导督促责任单位制订整改方案,落实责任,限期完成。新晃县城北农贸市场因土地问题已变更项目,洪江市积极加强项目汇报争取落实县级配套资金,溆浦县全力督促示范性项目的建设推进。



4.典型引路,示范带动。3月25日在靖州县召开了2015年全市商务局长暨农贸市场标准化改造现场经验交流会,将前期农贸市场标准化改造工作做得好的靖州县作为典型,组织各县市区学习、取经,通过现场会起到了示范带动作用,促进了其它县市区农贸市场改造标准化的同步推进。



5.上下联动,多方投入。通过招商引资、积极争取上级扶持资金、加强地方配套等方式筹措资金,确保项目建设。目前,市本级、鹤城区、沅陵县、靖州县、麻阳县、洪江区对农贸市场标准化改造给予了配套资金支持。市城区对验收合格的农贸市场项目给予600元/㎡的资金补贴,2015年市本级安排农贸市场改造扶持资金5000万元。沅陵县财政对纳入计划实施标准化改造的农贸市场,经验收合格并投入使用后,按照营业面积给予100-200元/㎡的补贴,最高不超过30万元。靖州县政府自2013年开始每年安排300万元,连续安排3年,从2014年起增加到每年400万元,连续安排3年,用于该县农贸市场标准化改造。2014年麻阳县在2013年财政补贴支持的基础上又出台文件,明确每年不少于100万元用作商贸流通业发展基金,重点对农贸市场建设等项目进行财政支持。同时各地将农贸市场改造建设按照公益性项目对待,报建、办证等审批手续实行部门联动,制定优惠扶持政策。



6.建立机制,规范管理。由我局牵头制定《怀化市城区农贸市场管理办法》正在审核,《办法》明确了市场开办者的责任,落实相关职能部门监管职责,进一步规范我市农贸市场的规划建设、开办经营和监督管理,并对市场进行考核评比,建立建管并举的长效管理机制。



三、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1.建设和改造资金存在一定的缺口。近十多年来,我市的农贸市场建设和投入比较滞后,需要改造的市场很多,而且还有不少乡镇没有农贸市场,以路为市。自全省实施农贸市场标准化改造三年(2013—2015年)行动计划以来,我市已完成74个农贸市场标准化改造,极大地改善了农贸市场的经营环境。然而,由于农贸市场标准化改造投入较大,收益低,回收期长,管理难度大,社会投资积极性不高,尽管有些县市区政府配套了一定的支持资金,但仍然存在建设资金缺口。而且个别县市区对农贸市场标准化改造还重视不够,没有相应的配套政策,使得项目缺口资金更大。资金筹集压力导致一些市场的改造工作滞后,这在边远乡镇表现尤为突出。



2.农贸市场标准化改造推进工作难度大。部分市场由于受场地限制,市场公共停车位不足,消防通道占用问题严重,导致在原址上进行标准化改造难度很大。新建农贸市场项目,由于规划、国土、、建设等报建手续时间较长,对项目进度影响较大。例如,市本级的城东市场项目在制定可研报告的基础上,通过市发改委评估及立项审批、市规划局的审批、市环保局鹤城分局的环境评估等审批环节,就耗时半年之久,严重影响了项目的开工改造。



3.农贸市场管理不到位。部分地区存在重建设、轻管理的现象,对项目建成后市场秩序的维护、食品安全监管、保洁、治安等问题,缺乏制度性的保障。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及建议



1.抓紧督促各地按时完成建设任务。对尚未完工的11个农贸市场,督促承办单位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确保11月底前全面完成建设任务。



2.严格依据标准逐步开展验收工作。对已经完成建设任务的23个农贸市场,由县级商务部门牵头,会同财政、统计、绩效部门开展县级验收工作,县级验收完成后上报市局,市局根据上报情况会同相关部门开展验收工作,验收工作严格依据省市相关标准,确保农贸市场标准化改造工作保质保量完成。



3.继续开展农贸市场标准化建设工作。我市为后发展地区,经济发展相对滞后,乡镇数量多,需改造的农贸市场数量多,建议省厅继续开展新一轮的农贸市场标准化建设工作,加大对边远地区的扶持力度,并在资金上对后发展地区予以倾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