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城区农业局组织召开2015年粮食生产及春耕备耕工作会议
3月13日,望城区农业局组织召开了全区2015年粮食生产及春耕备耕工作会议。
会上,农业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叶干强就今年粮食生产及春耕备耕工作就具体安排和部署。并就全区粮食生产工作方案做了详细介绍。
一、指导思想
按照稳粮增收、提质增效、创新驱动的总要求,转变生产、组织及服务方式,稳定发展双季稻生产,坚持家庭经营为基础与多种经营形式共同发展,传统精耕细作与现代技术装备相辅相成,正确处理好调整农业结构和发展粮食生产的关系,以遏制耕地抛荒,稳定粮食面积,增加粮食产量为重点,实现粮食生产稳定发展。通过推动适度规模经营,深入推广增产“四项技术”(优良品种、集中育秧、合理密植、安全齐穗),提升产业化水平,提高农业机械化率等措施,提高农民种粮效益和种粮积极性,努力走出一条生产技术先进、经营规模适度、市场竞争力强、生态环境可持续的我区特色新型农业现代化道路。
2015年,全区实现全年粮食播种面积80万亩,粮食总产达37万吨以上。
二、工作措施
(一)严格落实粮食生产行政首长负责制。落实粮食生产目标任务,落实粮食生产行政首长负责制。区人民政府继续将粮食生产纳入对乡镇(街道)全年绩效考核,作为财政转移支付的重要依据。各乡镇(街道)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切实承担起粮食主产区的责任,切实加强领导,强化政策扶持,层层落实粮食生产责任制,按区人民政府的总体布置和安排,将全年粮食生产任务层层落实到各村(社区)、组、农户,不得出现粮食生产空白的村(社区)、组、农户,切实将任务落到实处。
(二)坚决兑现粮食生产各项政策,坚决遏制耕地抛荒。各乡镇(街道)、村(社区)要将抓好粮食生产与治理耕地抛荒有机的结合,各级党委、政府、村支两委要认真对照《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粮食生产坚决遏制耕地抛荒问题的会议纪要》(长府阅[2013]62号)、《长沙市耕地抛荒严重乡镇和行政村具体评价指标和考核认定办法》,结合自身实际制定粮食生产和治理抛荒的工作方案和奖惩办法,不得出现耕地抛荒。凡在市、区组织的检查中出现了年度性、季节性严重抛荒的乡镇(街道)、村(社区),将坚决按市、区制定处罚办法进行处罚,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国土和农业部门要组织对各类开发占用农村土地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对闲置抛荒连续两年以上未开发的土地,依法收归村集体所有,重新发包给农民耕种。
坚决兑现粮食生产各项补贴政策,按照“谁种植、补贴谁、种多少、补多少”的原则,对农户的粮食生产中的良种补贴、双季稻补贴等补贴,坚决按农户的实际种植面积进行补贴,各由各村(社区)、组逐户落实,张榜公示,乡镇(街道)把关并加盖公章,乡镇(街道)、村(社区)行政负责人签名,区农业、财政联合审核后通过“一折通”兑付。坚决杜绝种与不种、种多与种少均按农户承包耕地计税面积发放的现象。为确保工作落实到位,在早稻春耕备耕、春插、双抢及各项补贴发放等关键时机,区政府督查室将联合区农业、财政等部门开展粮食生产及补贴发放专项督查,及时发出督查通报,限期整改并与年底各乡镇(街道)绩效考核挂钩。
(三)培育适度规模经营的大户、社会化专业服务组织。继续明确中央财政产粮大县奖励资金全部用于发展粮食生产,重点培育、鼓励、支持种粮大户、种粮专业合作社、“种粮能手”等在我区的发展,促进粮食生产的适度规模经营在面积、组织、生产形式上有新的突破,进一步提升规模经营质量,其中“种粮能手”型专业职业粮食生产户到年底力争达到700户以上。以专业化社会服务组织为纽带,根据农户需要,开展代耕、代育、代插、代防、代管、代烘及包产包销等全程式或半程式社会化服务,实现社会化服务组织、企业和农户的互利双赢。继续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积极培养专业大户、家庭农场经营者、农民合作社带头人、农业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农业社会化服务人员和返乡农民工等新型职业农民,引导新型经营主体更新生产理念,更新充实专业技术知识,巩固和提高经营管理水平,达到熟技术、懂经营、会管理的要求,构建新型职业农民和农村实用人才培养、认定、扶持体系。
(四)大力发展农业机械,提高机械化率。扎实推进机插秧及机插秧品种的选育推广工作,机插秧示范区要推广高产、优质、抗性好的适合机插的早中熟高产品种,要做到一地(片)一种、一点一种,加快25 厘米左右行距插秧机的推广应用步伐,每亩插足2 万蔸以上,基本苗8 万以上,着力解决机插密度过稀,基本苗和有效穗不足问题,促进粮食生产农机农艺融合,提高粮食生产效益。积极发展农机作业、维修、租赁等社会化服务,推进以机插、机防、机烘为重点的全程机械化生产技术,解决农民不愿插秧、不愿打药、稻谷不干等突出问题,支持发展农机合作社等服务组织。
(五)认真抓好产业结构优化,实现产业提质增效。要加大绿色生产技术推广力度,重点推广种子包衣控病、节氮控肥、健苗控药、诱蛾灯性诱剂控蛾、蜂蛙鸭控螟、天敌控虱“六控”绿色“两型”栽培技术,节省成本,减少肥料、农药等环境污染,提高稻米品质。各乡镇要按照“连片种植,一片一种”的原则,大力推进优质稻产业化开发,确保全区优质稻面积52万亩以上,高档优质稻面积18万亩以上,鼓励和扶持稻米加工龙头企业、种粮专业合作社、种粮大户联合建设优质稻基地,打造优质稻米品牌。推动区域内现有种粮大户和合作社强强联合,整合重组。落实和完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支持农民合作社发展农产品加工流通,着力培育2家全市稻米加工先进企业,提升品牌效益。
(六)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各乡镇(街道)要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切实增强政治敏锐性,以控制直播、遏制抛荒、稳定发展双季稻生产为目标,以培育发展育插秧专业户(公司)、合作社等社会化服务组织为突破口,促进水稻生产规模化、机械化和社会化。区财政实行以奖代投形式,按照不低于去年的补助标准给予补贴,重点扶持水稻集中育秧、粮食高产创建、冬季农业生产、适度规模经营、家庭农场、“六代一包社会化服务”、绿色防控、专业化统防统治、抗阻镉品种筛选与选育等,确保全区农业生产健康稳定发展。
(七)认真做好防灾减灾和农业保险工作。切实加强早晚稻品种搭配,科学安排播插期,着力解决我区部分地区早晚稻习惯性迟播,影响晚稻安全齐穗的问题。严格控制每批次催芽种子数量,全部实行地膜保温育秧,杜绝“赤膊”秧。早稻要按照2-5%的比例搞好储备育秧,确保早稻秧苗供应和种植计划的落实。植保部门要及时发放病虫情报,指导做好病虫防控,努力减轻种粮农民的损失。切实做好水稻生产农业保险工作,财政、农业、保险等部门要密切配合,认真落实水稻生产承保、理赔对象、完善各项手续,扎实做好灾害勘灾、理赔工作,帮助农民规避种粮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