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社会组织工作要点

14.01.2015  03:56

  深化社会组织建设管理制度改革。1、抓好《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组织建设与管理的意见》、《关于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等改革文件的贯彻落实和督促检查。2、落实直接登记管理办法,探索四类社会组织分类标准。3、规范异地商会、基金会下延登记管理权限后的具体实施办法,出台相关文件。4、做好已成立行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直接登记管理过渡衔接工作,深化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的相关工作。5、建设省本级社会组织登记服务大厅。

  依法强化社会组织监督管理。1、进一步规范执法程序,建立投诉、诉讼、听证和案件查处的应急机制。2、加大对省本级社会组织违法行为和非法社会组织的查处和对市州(县区)的执法指导力度。3、改进社会组织年检办法,优化年检工作程序,试行社会组织抽查审计。4、加大社会组织评估力度,完善第三方评估机制,制定出台《湖南省社会组织评估实施办法》,建立省级评估专家库。5、完成已经申报的160多家基金会、公益类和学术类社会团体评估工作。6、配合国家民管局、国家发改委推动社会组织法人信息库项目实施。

  依法规范社会组织内部行为。1、制定社会组织换届工作指引、登记工作指引、章程示范文本等内部治理规范,推动社会组织规范化运作。2、严格规范退(离)休领导干部在社会团队中兼职任职和在职领导干部在社会组织兼职任职的相关工作。3、开展对社会组织领军人才和专职工作人员培训工作。4、深入开展行业协会行业自律与诚信创建活动、民办非企业单位塑造品牌与服务社会活动和社会组织建设示范创建活动。

  促进社会组织作用发挥转型升级。1、加大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的争取力度。2、完善省福彩基金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管理办法。3、落实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非营利组织自身收入免税等财税优惠政策。4、加强与财政、税务等部门协调沟通,着力解决社会组织反映的票据办理和使用问题。5、深入推进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工作,加强政府购买服务机制建设,配合编制、财政部门落实政府购买服务社会组织名录工作。

  创新社会组织党组织建设。1、全面推进建立县市区社会组织党工委,理顺党建工作体制,完善工作机制。2、督促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建立党组织,扩大社会组织党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3、大力加强社会组织党组织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制定《湖南省社会组织党组织规范化建设标准》。4、建立健全社会组织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长效机制,做好回头看的有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