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老太发现带了6年的孙子竟无半点血缘关系

05.05.2016  18:59

  2016年4月的一天下午,汨罗法院一楼接待室里一位年过七旬的老太太抱着一个六岁的小男孩,充满了不舍,不停地对男孩说:“千万记住奶奶的电话,有事打奶奶的电话。”

  小男孩不停的点头说:“奶奶,我只是跟妈妈去买个玩具,还是要跟你回去的。”

  男孩满是稚嫩的眼神,似乎不知道一生下来就抚养自己至今的奶奶,马上就要分别了,更不清楚原来自己和奶奶没有半点血缘关系。

  所有的一切源于陈某与吴某某仓促的婚姻和吴某某的不忠。

  陈某与吴某某于2009年12月经人介绍相识恋爱。相识后不到三个月便在汨罗市民政局登记结婚。2010年12月吴某某生育一子,取名陈某某。婚后陈某、吴某某因生活琐事和性格不和产生矛盾,后来双方矛盾激化,于2012年年底分居至今。

  2016年2月,吴某某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案件在法院审理过程中经鉴定,排除了陈某为陈某某的生物学父亲。

  法院审理认为,陈某与吴某某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应准予离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吴某某系过错方。陈某在起诉后提出婚姻损害赔偿有法律依据和事实依据,判决应由被告吴某某赔偿陈某精神损害10000元,并返还陈某因抚养陈某某支出的相关费用60000元。

  该案判决前,在承办法官主持下,办理了陈某某抚养权的交接,故出现最开始的一幕。

  夫妻相互保持忠诚是婚姻关系最本质的要求,是婚姻道德最基本的底线。婚姻法规定夫妻之间有相互忠实的义务,使这一道德义务上升到了法律义务的层面。吴某某的行为违反了夫妻忠诚的道德义务,也违反了夫妻应当互相忠实的法律义务,最终必然害人亦害己。(岳阳法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