咬定“天蓝水碧”不放松 湖南晒2014年环保成绩单

07.02.2015  11:20

  湖南日报记者 曹娴 李伟锋

  2月6日,全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在长沙召开。湖南省环保厅厅长刘尧臣通报了2014年我省环境治理的相关情况。

   湘江水质呈好转之势

  湘江“一号工程”掀治污风暴。按照湘江保护与治理“第一个三年行动计划”的部署,流域内完成1145个工业、城镇垃圾和污水及畜禽养殖重点治理项目,完成率达98.7%。湘江两岸禁养区年出栏300头以上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已全部退出。

  湘江流域五大重点区域治理取得突破性进展,竹埠港28家污染企业已全面关停退出;水口山、锡矿山一批污水和废渣治理工程加快实施;三十六湾下游河流两岸居民饮水安全工程全面启动;清水塘整体搬迁取得新进展,旗滨玻璃完成搬迁,株化实施停产,部分启动搬迁,株冶加快相关准备工作,一批中小企业退出。

  湘江水质呈好转之势,湘江干流18个断面水质均达到地表水三类水质标准,30个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99.4%,保障了流域生产、生活用水安全。

   长株潭空气平均达标天数比上年提高7.2%

  按照我省制订的大气污染防治的行动计划,去年全省30万千瓦以上火电机组全部完成烟气脱硫脱硝设施建设、63条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全部完成脱硝设施建设。城市建筑和道路扬尘、燃煤锅炉和餐饮油烟污染、机动车排气污染,均纳入治理范围。

  全省重点城市大气污染加重的趋势得到遏制。2014年,长沙、株洲、湘潭、岳阳、常德、张家界6个城市开始实施大气环境监测新标准,即向社会发布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二氧化硫、二氧化氮、臭氧和一氧化碳这6项指标的实时监测数据和空气质量指数。按新标准评价,6个环保重点城市平均达标天数比例为67.4%,其中长株潭比上年提高7.2%。如长沙2014年全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227天,比上年增加30天,优良率达62.2%,PM10、PM2.5平均浓度比上年分别下降11.6%、9.6%。

  目前,14个市州政府所在城市已全部按大气环境监测新标准完成了监测网络建设,从2015年1月起全面实现按新标准监测并向社会发布信息。

   环保执法立案查处1236起,处罚金额3187.7万元

  省环保厅去年组织开展了为期一年的环境污染隐患大排查,全省共复查企事业单位16948个,排查出污染隐患单位6008个,对污染隐患进行分类整改、集中整治,全省责令取缔关闭690家、完成验收2939家。

  通过对全省所有排污单位实行“有计划、全覆盖、规范化”的环境执法检查,全年共立案查处1236起,处罚金额3187.7万元,其中移送公安32起。

   对高能耗、重污染项目坚决否决

  各级环保部门对不符合产业准入政策和高能耗、重污染项目坚决否决、从严把关,其中省级受理审批环评文件400项,否决了7项,指导企业调整优化选址和工艺流程等数十项。

  环评审批进一步倒逼了总量减排,优化了产业结构和工业布局。2014年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同比分别下降3.5%、4%、2.7%、6%,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的减排任务。

   今年空气质量平均达标天数要达到7成

  2015年,我省的环境质量目标是:14个市州政府所在城市空气质量按新标准监测平均达标天数要达到70%,全省空气中PM10平均浓度比上年要降低2%;省控断面按功能区水质达标率为95%,湘、资、沅、澧干流及一级支流市州出境断面水质达标率达95%。

  在污染控制方面,要全面完成“十二五”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比2014年要分别下降1%、2%、1%、2%;设市城市污水处理率达85%;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率达85%。

  各级环保部门要在6月30日前对妨碍环境监管执法的“土政策”、“土规定”全面清理,年底前全面完成环境保护大检查、建立健全网格化监管制度和工业园区整治。排查过程中,对各类违法行为采取限制生产、责令停产整治、查封扣押、按日计罚不封顶和移送公安机关对当事人拘留等措施实行顶格处理。

  全面完成湘江污染防治第一个“三年行动计划”,确保湘江流域涉重企业数和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总量分别比2008年削减50%以上。市、县级政府要根据刚出台的《湖南省环境保护责任规定(试行)》和即将出台的《湖南省重大环境问题(事件)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结合实际制定实施细则。完成生态红线试点县的划定,探索建立相关管控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