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湖南省税收结构分析
一、2014年我省税收收入增长总体情况
2014年,全省共实现公共财政收入3629.7亿元,同比增长9.49%,增速比上年同期下降3.08个百分点;地方财政收入完成2259.93亿元,同比增长11.28%。从收入增长结构来看,税收收入完成2807.93亿元,同比增长8.7%;非税收入完成821.77亿元,同比增长12.31%。
(一)税收收入规模及结构。
2014年,全省完成税收收入2807.93亿元,同比增长8.7%,增幅比上年同期下滑5.2个百分点。税收收入占公共财政收入的比重为77.36%,同比回落0.57个百分点,收入质量有所下降。
分级次看,地方税收增长显著快于中央税。地方税收收入 1438.17亿元,增长10.7%。其中,省级税收收入299.09亿元,增长13.06%;市县级税收收入1139.08亿元,增长10.09%。上划中央税收收入1369.76亿元,增长6.67%。
图1:分级次税收收入结构图(单位:亿元、%)
分部门看,地税收入增长快于国税收入。国税收入 1541.77亿元,增长8.1%;地税收入1263.28亿元,增长9.41%(不含海关代征增值税、消费税,车购税,以及中央直接划转的铁路运输营业税、营改增增值税等)。
图2:分部门税收收入图(单位:亿元、%)
分税种看,财产税、所得税增长较快,但流转税占比仍然较高。流转税收入1730.14亿元,增长6.67%;所得税收入528.55亿元,增长13.16%;财产税[1]收入107.14亿元,增长15.07%;行为税收入416.15亿元,增长11.79%;其他税收收入20.57亿元,增长0.98%。
图3:分税种收入结构图(单位:亿元,%)
(二)税收增长的总体特点。
1、税收收入增长缓中趋稳,总体呈现先抑后扬态势。上半年,税收增速高开低走,由1月份的9.5%和2月份的10.7%逐月下降到6月份的6.0%,三季度放缓中逐渐企稳,在6.4%左右增长区间徘徊,四季度受投资发力、强化征管等因素影响,增速逆势回升。
图4:2014年税收收入累计增幅趋势图
2、主体税种增长乏力,地方税收入增速快于中央税。增值税、营业税分别仅增长2.61%和4.38%;而同期契税、房产税、车船税等地方税分别增长24.12%、20.22%和21.55%。受此影响,中央税收(上划中央收入)仅增长6.67%,低于地方税收入增幅4个百分点。
3.宏观税负持续下降,三产业税负低于二产业税负。2014年,税收收入占GDP的比重(宏观税负)为10.4%,比2013年和2014上半年分别回落0.1和1.9个百分点。从产业结构来看,一产业宏观税负为0.1%,二产业宏观税负为 12.8%,三产业宏观税负为11.9%,三产业税负略低于二产业税负。
4、房地产、烟草税收增速放缓,对税收增长的贡献度有所下降。2014年,我省房地产相关税收收入615.71亿元,增长12.37%,增幅回落14.39个百分点;烟草业实现税收739.03亿元,增长13.72%,增幅略下降0.78个百分点。房地产和烟草业合计增收156.98亿元,拉动税收增长6.1个百分点,同比下降2.6个百分点。
图5:2014年税收收入行业结构图(单位:亿元)
(三)税收增长的主要影响因素分析。
2014年,湖南省税收收入增速明显下滑,增速同比大幅回落,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
1、经济增速持续下行,主要经济指标和物价涨幅继续放缓。主要经济指标全面放缓。全省地区生产总值同比增长9.5%,同比回落0.6个百分点;规模工业增加值增长9.6%,回落2个百分点;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19.4%,回落6.7个百分点;全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2.8%,下降1个百分点。物价涨幅持续走低。全省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1.9%,涨幅比上年同期回落0.6个百分点,比上半年回落0.4个百分点;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同比下降1.6%,工业生产者购进价格同比下降2.1%。
2、房地产市场量价齐跌,相关税收增长相应减速。一是商品房销售量价齐跌。全年全省商品房销售面积下降8.6%,商品房销售额下降9.0%。二是房地产开发投资增速放缓。全省房地产开发投资增长9.7%,同比回落9.2个百分点。受上述因素及2013年基数较高的影响,2014年全省不动产销售营业税仅增长4.67%,房屋转让个人所得税负增长19.77%。
3、除烟草外其他主要税源下降明显,制约主体税收入增长。2014年,除烟草制造业外。成品油、煤炭、专用设备制造业、有色金属等支柱税源行业 “三税”增速下降较为明显。其中,成品油生产企业因停产检修减收20.42亿元;设备制造业实现80.95亿元,同比下降21.29%;煤炭开采业入库税收18.75亿元,同比下降24.64%。受此影响,工商业营业税、增值税仅增长4.38%和2.61%。
4、政策性减税因素较多,由此带来的减收效应较为显著。2014年减税政策密集出台且减税规模较大,制约了收入增长。其中,营改增试点共减少税收38.85亿元;简并增值税征收率政策约减收5亿多元;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暂免征收营业税、增值税以及企业所得税减半征收扩围减少税收税收3亿元以上,大型水电企业增值税政策调整减收2亿元以上。
二、主要税种收入增长情况分析
图6: 2014年主要税种收入增长图
(一)增值税。
2014年,全省完成增值税701.22亿元,同比增长2.61%;若剔除营改增入库的50.9亿元,同口径增值税650.32亿元,同比下降3.43%。增值税收入占税收收入的比重约为25.0%,同比回落1.5个百分点。
增值税的税基大体相当于工业和商业增加值。2014年全省增值税收入增速在上年同期增长基数较低的情况下,出现负增长,主要是因为:
1、支柱行业增值税收入普遍下滑,导致增值税整体放缓。一是受需求和销量下降、结构调整空间变窄等影响,全省卷烟制造业完成增值税 106.76亿元,同比仅增长6.32%,同比下降 5.9个百分点。二是由于炼油企业停产检修及加工计划受限,成品油增值税减收4.85亿元。三是有色金属冶炼、煤炭、专用设备制造业受市场需求低迷、煤炭等原材料价格持续走低的影响,普遍减收20%以上。四是电力业增长明显放缓,仅增长0.81%,增幅下滑近30个百分点。
2、结构性减税政策较多,减收效应较为明显。一是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因营改增增加进项税抵扣,导致增值税减收13.29亿元。二是大型水电企业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8%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的政策,仅怀化市沅陵县2014年全年因此减税2亿元。三是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政策。全省共有16.9万户小微企业暂免征收增值税,2014年免征增值税1亿多元。
3、营改增及部分行业增收,但对增值税增收的贡献幅度不大。2014年新纳入试点的铁路运输、邮政和电信业营改增入库税收15.68亿元,同比净增收(营业税相应减少);得益于沪昆高铁、怀邵衡铁路开工建设等因素,铁路运输设备制造业、仪器仪表制造业入库增值税增长分别增收2.84、3.23亿元。
(二)消费税。
2014年,湖南省实现消费税收入557.98亿元,同比增长13.52%,增速同比提高3.89个百分点。消费税收入占税收总收入的比重为19.73%,同比提高0.69个百分点。
消费税的税基是烟、酒、汽车、成品油等14类特定商品的销售额或销售量。2014年,全省消费税收入增速逆势上扬,主要是因为烟草制品业消费税增收较多,拉动消费税整体较快增长。全省卷烟制造业消费税同比增收76.13亿元,增长20.27%,增幅提高约8个百分点;剔除卷烟,其他行业消费税收入同比下降8.08%。此外,石化企业由于年中停产检修原因,成品油消费税减收13.11亿元;酒类消费市场疲软、产销量下降,入库税收相应减收0.95亿元也一定程度制约了消费税的增长。
(三)营业税。
2014年,全省完成营业税收入470.94亿元,同比增长4.38%,下滑11.77个百分点。若同口径比较,加上营改增减计的营业税50.9亿元,全省实现营业税521.84亿元,则同比增长13.23%。营业税收入占税收总收入的比重为16.77%,同比下降0.66个百分点。
营业税的税基是房地产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服务业和转让无形资产等行业取得的营业收入。2014年,全省营业税收入增长明显下滑,主要是因为营改增试点加快推进减收较多,以及房地产形势不景气税收增长乏力。但四季度以来,营业税扭转前三季度的负增长态势,则得益于地税机关加大清欠力度清查入库税收20多亿元,以及房地产调控政策松绑、金融市场活跃,建筑业、房地产和金融业税收增长企稳回升。
分行业看,房地产业、建筑业和金融业逆势实现较快增长。分别增长14.3%、23.38%和20.29%;但电信业、住宿餐饮业、文化体育娱乐业以及租赁与商务服务业,则分别下降41.83%、10.76%、37.42%和37.32%。
(四)企业所得税。
2014年,全省完成企业所得税387.16亿元,同比增长
12.42%,增幅放缓2.07个百分点。企业所得税占税收收入的比重为13.79%,同比略提高0.45个百分点。
企业所得税的税基是企业实现的利润总额。企业所得税收入增长较快,主要是因为:
1.税务机关加大征管力度,企业所得税预缴和税收清缴增长较多。全省税务机关预缴征收企业所得税322.62亿元,同比增长12.36%;汇算清缴及清缴欠税67.31亿元,同比增长20.13%。
2.部分行业收入增幅较高,但卷烟制造业增长回落拉低整体税收增速。一是税务机关加大了房地产业、建筑业企业所得税清缴力度,两行业企业所得税同比分别增长15.68%和41.7%。二是得益于贷款需求增加和资本市场回暖,金融业企业所得税增长31.23%。三是受益于大型水电企业减免增值税政策,电力业增长64.5%。但作为主体税源的卷烟制造业入库税收34.71亿元,仅增长8.3%,增幅大幅下滑45.4个百分点。
(五)个人所得税。
2014年,全省完成个人所得税141.39亿元,同比增长11.12%,个人所得税增幅较去年回升2.14个百分点。个人所得税占税收收入的比重为5.04%。
个人所得税的税基是个人(主要是城镇居民)收入。个人所得税实现较快增长,增速较去年略有提升主要是因为个人收入增长较快,工资薪金等个人所得税增长较多。2014年全省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7622元,同比名义增长10.1%,高于GDP增速0.6个百分点。受此影响,工资薪金所得税、利息股息和红利所得税同比分别增长22.69%和37.24%。但受房屋转让个人所得税下降19.77%等因素制约,个税增速总体平稳。
(六)房地产有关税收。
1 、房产税。
2014年,全省完成房产税40.08亿元,同比增长20.22%,房产税增幅与上年基本持平略有下降。房产税占税收收入的比重为1.45%。
房产税的税基是企业保有的自用房产原值总额和出租房屋的租金收入总额,它的增长速度是由纳税人房产的保有总量和房屋出租价格的增长速度决定的。2014年,在房地产市场遇冷的大环境下,全省房产税保持较快的增长速度,一是因为保有房产近年增加加快,二是因为年初下发的《关于个人房屋出租有关税收征管问题的通知》,进一步规范了个人房屋出租市场的房产税、营业税等税收问题,促进了税收应收尽收。
2 、土地增值税。
1-6,全省完成土地增值税收入76.75亿元,同比增长3.17%,增速同比大幅回落23.54个百分点。土地增值税占税收收入的比重为2.73%。
土地增值税的税基是纳税人销售新建房屋和二手房的土地增值收益总额。2014年,全省土地增值税增幅同比大幅下滑的主要原因:一是商品房销售额下降9.0%,增幅分别大幅回落30.1个百分点;二是2013年全省商品房销售面积、居住用地交易价格(反映房屋土地增值的重要指标)都实现了较块增长(上涨),同比基数较高。此外,得益于地税机关加大土地增值税清算力度挖潜增收10亿元,全省收入逆势实现小幅增长。
3 、契税。
2014年,全省完成契税收入148.46亿元,同比增长24.12%,增速同比下降9.76个百分点。契税占税收收入的比重为5.29%。
契税的税基大体相当于土地和房产的交易总金额。土地的交易额与国土部门的用地规划密切相关,房产的交易额主要受新建住房和二手房的交易量和价格的影响。契税收入增速回落,是由于2013年土地和商品房交易量价齐升、同期基数较高;但仍保持较快增长则是因为商品销售额增长9%及地税机关对房地产、建筑安装和城建开发等行业开展了专项税收检查,查补入库税收较多。
4 、城镇土地使用税。
2014年,全省完成城镇土地使用税35.17亿元,同比增加9.96%,增速回落11.23个百分点。城镇土地使用税占税收收入的比重为1.25%。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税基是纳税人占用的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的国家所有、集体所有的土地面积。自今年1月1日起,我省相继调整了长沙望城区、怀化中方县、郴州永兴县、张家界等地的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和征收范围,促进了收入增长。
5 、耕地占用税。
2014年,全省完成耕地占用税75.72亿元,同比下降3.16%,增速大幅下滑23.97个百分点。耕地占用税占税收收入的比重为 2.7%。
耕地占用税的税基是纳税人占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其他非农建设所占用的耕地面积。2014年,全省耕地占用税增速大幅回落,一是因为固定资产投资增速放缓,基建及房地产用地减少,如全省房地产用地供应量5829公顷,同比减少7.2%。二是因为2013年同比增长20.81%,导致基数较高。
附表:
1、2014年湖南主要经济指标与税种收入增长对比表
2、2014年湖南税收收入和主要税种收入增长情况表
附表1
2014年湖南主要经济指标与税种收入增长
对比表
主要经济指标 | 同比增长率( % ) | 主要税收收入 | 同比增长率( % ) |
规模工业增加值 | 9.6 | 增值税 消费税 | 2.61% 13.52% |
固定资产投资额 | 19.4 | ||
社会消费品零售 总额 | 12.8 | ||
进出口总额 | 22.2 | ||
全社会用电量 | 0.5 | ||
规模工业企业利润(1-11月) | -3.5 | 企业所得税 | 12.42% |
房地产开发投资 | 9.7 | 营业税 | 4.38% |
商品房销售额 | -9.0 | ||
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业中文体娱零售额 | 16.8 |
附表2
2014年湖南税收收入和主要税种收入增长
情况表
单位:亿元
税目 | 税收收入 | 增速( % ) |
税收总收入 | 2807.93 | 8.7% |
其中:1.增值税 | 701.22 | 2.61% |
2.消费税 | 557.98 | 13.52% |
3.营业税 | 470.94 | 4.38% |
4.企业所得税 | 387.16 | 12.42% |
5.个人所得税 | 141.39 | 11.12% |
6.契税 | 148.46 | 24.12% |
7.耕地占用税 | 75.72 | -3.16% |
8.土地增值税 | 76.75 | 3.17% |
9.房产税 | 40.08 | 20.22% |
10.城镇土地使用税 | 35.17 | 9.96% |
[1]财产税指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车船税、印花税;行为税含契税、土地增值税、耕地占用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其他税收包括资源税,烟叶税等,不含上划中央其他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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