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湖南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测算分析

23.03.2015  12:21

  2014年,全省各地以分类指导加快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总抓手,向改革要动力,锐意创新,奋力前行,全面小康建设明显提速。
   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成效明显
  湖南省各市(州)、县(市、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考评统计测算结果显示:2014年,全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程度为88%(未经国家认定),比上年提高3.7个百分点。全省全面小康水平整体提升,“总抓手”效应逐步凸显,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发展速度不断加快。 全面小康建设明显提速,2014年各市州和各县市区全面小康总体实现程度均有不同程度的提高,14个市州全面小康平均实现程度为82.9%,比上年提高4.4个百分点,长沙市、株洲市实现程度超过90%;一类县、二类县、三类县平均实现程度分别为83.2%、81%、79.4%,比上年分别提高4.5个、5.4个、6个百分点;雨花区、岳麓区、天元区和长沙县实现程度已超过90%。经济总量持续增长,2014年,全省实现地区生产总值27048.46亿元,比上年增长9.5%,比全国平均水平高2.1个百分点。地方财力显著增强,全省县级财政总收入超过2200亿元,增长9.7%,122个县市区中,人均财政总收入实现程度达到100%的有25个,比上年增加7个。生产效率稳步提高,各市州工业、农业劳动生产率分别比上年提高0.22个和0.24个百分点,平均实现程度分别提高4.4个和5.5个百分点。
   (二)发展质量不断提高。 经济结构更趋优化,2014年,各市州第三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平均比上年提高1.1个百分点;各县市区二、三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平均比上年提高0.2个百分点,有39个县市区实现程度达到100%。科技创新力度加大,全省年末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比上年增长19.5%,长沙市、株洲市、湘潭市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实现程度达到100%;全省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比上年增长29.3%,占GDP的比重比上年提高2.7个百分点。园区发展速度加快,全省园区规模工业增加值比上年增长24.6%,占规模工业增加值比重比上年提高8.2个百分点,有37个县市区实现程度达到100%,比上年增加12个。
   (三)民生保障不断改善。 居民收入较快增长,2014年,全省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7622元,比上年增长10.1%,其中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增长9.1%和11.4%;城乡居民收入比下降0.2个百分点,差距进一步缩小。生活质量全面提升,全省平均受教育年限比上年提高0.13年,高中阶段毛入学率比上年提高0.7个百分点;各县市区医疗卫生水平实现程度达到100%的有79个,比上年增加39个。生活环境逐步优化,全省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99.7%,比上年提高3.7个百分点;农村垃圾集中处理率80%,提高21.2个百分点;城镇污水处理率83.5%,提高5个百分点;农村居民安全饮水比率89.4%,提高19个百分点;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39.5%,提高1.9个百分点。社会保障继续健全,2014年末,各市州基本社会保障覆盖率平均比上年提高2.1个百分点;全省养老保险覆盖率84.5%,比上年提高2个百分点,医疗保险覆盖率达到100%;全省年末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 35.8万张,比上年增长21.8%;全省五岁以下儿童死亡率7.4‰,比上年下降0.02个百分点。
   (四)生态建设不断推进。 环境质量明显提高,2014年,全省空气指标达标率比上年提高5.3个百分点;各市州环境质量指数平均实现程度比上年提高4.9个百分点;122个县市区中,绿化水平实现程度达到100%的有63个,比上年增加22个。节能降耗取得进展,全省单位GDP能耗、单位GDP水耗、单位GDP建筑用地面积均大幅下降,各市州平均实现程度分别比上年提高4.3个、6.0个、3.4个百分点。主要污染物排放强度逐步下降,全省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二氧化硫排放量、氨氮排放量和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别比上年下降0.02个、0.05个、0.04个和0.07个百分点;各市州主要污染物排放强度指数平均实现程度比上年提高2.6个百分点。
   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中的薄弱环节
  全省各市州、县市区全面建成小康进程总体呈健康发展态势,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薄弱环节,需要积极应对,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破解。
   (一)发展不平衡的矛盾需加速解决。一是 地域不平衡。从四大区域的情况看,2014年,长株潭地区总实现程度最高,达到95.0%,洞庭湖和湘南地区分别为84.5%和82.9%,大湘西地区较低,只有77.8%,四大区域中总实现程度最高的长株潭地区与最低的大湘西地区相差17.2个百分点。从14个市州的情况看,长沙、株洲的全面小康实现程度已经超过90%,而张家界、娄底、邵阳、怀化、湘西还在80%以下,实现程度最高的长沙比实现程度最低的湘西高19.4个百分点。从三类县市区的情况看,一、二、三类县(市、区)中总实现程度最高与最低分别相差21.6个、18.2个、18.6个百分点。 二是 结构不平衡。各市州经济发展、民主法治、文化建设、人民生活、资源环境五大方面平均实现程度呈现“一高二平二低”,“一高”是人民生活,实现程度已超过90%,“二平”是民主法治和资源环境,在80%-90%之间,“二低”是经济发展和文化建设,分别为76.5%和74.2%。各县市区经济发展、人民生活、社会发展、民主法治、生态文明五大方面平均实现程度呈现“三高一平一低”,“三高”是社会发展、民主法治和生态文明,均超过90%,“一平”是人民生活,为81.2%,“一低”是经济发展,为71.1%。
   (二) 经济发展是制约因素。 全面小康实现程度较低的地方,其经济发展方面的实现程度都低于其他方面。如14个市州中,总实现程度排名最后3位的邵阳、怀化、湘西,经济发展实现程度分别为66.2%、66.2%、61.1%。其相应的财政、税收、经济结构等指标的实现程度也较低,提升难度大。经济发展成为制约全省全面小康建设快速发展的“短板”。
   (三)文化建设亟待加强。 2014年,各市州文化建设平均实现程度为74.2%,在五大类中排名末位。其中,文化及相关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实现程度低于70%的有5个市州,人均公共文化财政支出实现程度低于70%的有12个市州,有线广播电视入户率实现程度低于70%的有6个市州,城乡居民文化娱乐服务支出占家庭消费支出比重实现程度低于70%的有6个市州。
   三、对策建议
   (一)强化重点区域的分类指导。 2014年测算结果显示,我省全面小康建设重点在洞庭湖地区和湘南地区,难点在大湘西地区和三类县。根据全面小康发展进程,当实现程度在80%以下时,是快速发展阶段,当实现程度在80%以上时,全面小康建设进入攻坚阶段。因此,各级各地对全面小康建设的艰难性要有清醒的认识,要进一步加大建设全面小康的力度。各级各地要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作出的“分类指导加快推进”的决策,要针对各区域的类型和特点,将全面小康社会建设与实施区域发展战略、全面深化改革相结合,突出改革重点、突出项目建设,因地制宜出台具体的支持政策和推进措施。对洞庭湖地区和湘南地区,要抓住洞庭湖生态经济区和湘南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的契机,加大支持力度,督促落实项目实施,尽快克服全面小康建设的短板,争取早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对大湘西地区和贫困县区,要正确处理小康和扶贫的关系,改革现有扶贫机制,在符合国家扶贫政策和有关规定的前提下,改变目前对贫困县的评定和财政转移支付的方式,实施精准化扶贫,打消贫困县等、靠、要的思想,提高建设全面小康的积极性。
   (二)强化职能部门的职责权限。 根据分类指导的要求,湖南设立了四个地区指导小组,这既是湖南建设全面小康的特色,也是2014年湖南全面小康取得明显成效的重要因素。由于2014年是湖南实施加快推进全面小康的第一年,虽然指导小组的职责已经明确,但其顺利完成职责的保障措施还有待完善。省委应尽快出台政策措施,赋予指导小组一定的权限,使指导小组在组织、财政、项目、政策支持等方面具有一定的评价权、协调权或调度权,强化指导小组的指导能力,做到责权相当,以便指导小组能更好地发挥作用。省全面小康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是推进全面小康的主要推动者,虽然2014年各部门都为推进全面小康做了很多工作,取得了不少成绩,但也存在工作力度大小不一、进度快慢不同、全面小康建设主题不突出的情况。为此,省委已经决定把各部门推动全面小康建设工作情况纳入对其绩效考核的范围,建议有关部门尽快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对各部门进行量化考核,真正做到年初有计划、年中有督促、年终有结果,确保省委省政府制定的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如期实现。
   (三)强化地方党委政府的主体责任。 各市(州)、县(市、区)党委政府是建设全面小康的主力军,要认清全面小康作为“战略目标”的深刻内涵,真正做到以全面小康为“总抓手”,抓发展,稳增长,力争实现“新常态”下经济、社会、文化、法治和生态的协同发展。各地要坚持问题导向,根据省全面小康办对各地全面小康统计监测情况认真分析研究,寻找本地的薄弱环节和发展“短板”,紧紧扭住全面小康建设的重点和难点,增强工作的指向性和精准性,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要以深化改革为途径,向改革要方法、要动力,既坚持依法行政,又要敢为人先,充分发挥主体职责,突出创新工作思路、工作方法,加强组织领导、政策保障,落实工作责任、工作目标,切实加快本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

承办:科研所
执笔:郭文峰、刘伟巍、赵海军
核稿:周颖江
责编:黄湘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