醴陵市食安委部署2016年春季开学期间学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24.02.2016 15:18
本文来源: 质量技术监督局
一是开展儿童食品经营主体资格大检查。各镇(街道)、相关部门要对校园及其周边食品经营者逐户进行执法检查,全面核查食品经营者主体证照,认真检查食品经营主体食品经营条件,整顿规范食品加工小作坊、食品经营小摊贩、流动摊贩食品经营行为,坚决查处取缔无任何证照的小食品、小餐饮和非法流动食品摊贩,严厉打击食品违法犯罪行为。
二是开展食品经营者履行法定责任和义务情况大排查。各镇(街道)、相关部门要对儿童食品经营者和校园及其周边食品经营者履行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等法定责任和义务情况进行抽查,对食品经营者索取的食品或食品原料进货票证和相关记录逐项核查,依法从严从重查处未依法或按规定落实食品或食品原料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等法定责任和义务,购入和销售或使用无合法来源或票证不全的食品或原料的食品经营者。
三是开展农产品、食品大清查。各镇(街道)、长庆示范区、相关部门要对食品经营者的食品销售、加工区域,以及食品和原料库房进行全面检查,认真清查过期食品、腐败变质食品、农残超标农产品、瘦肉精超标畜禽产品、标签标识不规范食品,以及召回、下架退市食品,要一追到底,坚决依法查处。
四是开展学校食堂大检查。要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国食药监食〔2010〕160号)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关于做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国食药监食〔2012〕160号)等文件要求,全面开展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严查违法违规行为,严防学校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五是开展学校饮用水卫生大排查。各镇(街道)、长庆示范区、教育局和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要集中力量在学生春季开学前一周至开学后半个月内对行政区域内的所有学校生活用水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并进行消毒处理,自备水源学校要对水质进行检测、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六是加强督查力度。醴陵市食安办将加大春季开学学校食品安全督查力度,对责任不落实、监管不作为、情况不报告、问题不解决的单位和工作人员,将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并将督查结果纳入年度食品安全绩效考核计分。
本文来源: 质量技术监督局
24.02.2016 1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