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质监局召开“贴近民生 你点我查”暨2015年春季农资质量监督抽查情况新闻通报会
2015年5月12日,省质监局召开“贴近民生 你点我查”暨2015年春季农资质量监督抽查情况新闻通报会。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党组成员徐新楚分别通报“贴近民生 你点我查”活动开展情况及2015年春季农资质量监督抽查情况。省质监局法规处处长刘功元主持会议,省质监局监督处处长肖贝、省稽查总队、省产商品质量监督检验院等有关人员参加会议,省内湖南卫视、都市频道、政法频道等各大媒体21家跟踪采访。
会上,徐局长首先通报了2015年3月至4月在全省组织开展了农资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情况:
一、基本做法
1、突出抽查重点。今年农资抽查的品种、数量与去年相比略有调整。一是化肥产品除保持生产企业有抽尽抽外,特别加大了市场监测抽查力度,以求全面、真实反映土本企业化肥产品质量状况;二是农机产品抽查总量与去年基本持平,考虑到水田耕整机近几年监督抽查合格率一直保持在较高水平,今年未作安排,但新增了脱粒机抽查和柴油机、潜水电泵的市场监测抽查。
2、坚持问题导向。今年农资产品抽查仍然坚持以发现问题为导向。生产企业抽查时,突出以往质量问题较多的企业和疑似有质量问题的产品。市场监测抽查时,重点放在乡镇一级的农资经销网点,而且尽可能多抽省内企业的产品,着力提高省内企业问题产品发现率。
3、短时统一行动。众所周知,今年春节是2月19日,比去年晚了近20天。按照传统习俗,经营者一般要到正月十五(即公历3月5日)以后才开门营业。而农资又是季节性极强的产品,为不失时机,我局春节前即进行了总体部署,正月十五一过,全系统集中精兵强将,统一开展农资产品监督抽查和执法检查。经过一个多月紧张、高效的工作,基本形成了今天向社会公布的这个抽查结果。
4、新增企业调查。今年在开展生产企业产品抽查时,特别增加了一项新内容,即开展企业有关情况调查, 倾听企业呼声。旨在通过这种形式,了解企业的产品设计生产能力、近年来的实际产量和经营情况以及企业对产品市场前景的估测,同时便于更新档案信息,实施动态管理,进一步提高产品质量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二、总体情况
1、省内农资产品质量抽查情况:本次共抽查省内企业农资产品372批次,涉及生产企业230家,其中从生产企业抽查262批次,从市场监测抽查110批次,发现问题产品20批次,涉及18家生产企业,省内企业问题产品发现率为5.4%,问题企业发现率为7.8%。
2、外来农资产品市场监测抽查情况:本次从全省各市州共抽查外省企业的化肥、小型柴油机和潜水电泵198批次,发现问题产品45批次,问题产品发现率为22.7%。
3、生产企业有关信息调查统计情况:本次共调查生产企业176家,调查的主要内容是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企业人员结构情况。企业从业人员中具有高、中、初三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分别占企业总人数的1.8%、4.6%和13.5%,专业技术人员素质总体上不高,占比也不大;二是企业检验能力情况。具有产品完全自检能力的企业70家、具有部分自检能力的企业96家、实施产品委托检验的企业16家,分别占企业总数的39.8%、54.5%和9.1%,企业产品质量自我把关意识和能力显著增强。三是企业设计产能与实际产量情况:以2014年为例,化肥企业年设计产能是实际年产量的2.8倍,农药企业年设计产能是实际年产量的2.5倍,农膜企业年设计产能是实际年产量的8.3倍,水泵、柴油机、脱粒机、碾米机、农用运输车等农机企业年设计产能是实际年产量的2倍至4.6倍。从以上数据看,我省农资产品的实际年产量远远低于企业的年设计生产能力,开工不足、设备闲置、产品供大于求的问题相对突出,表明我省农资产品生产企业不太景气,这主要与企业盲目扩充产能、工资材料成本过高、产品销售价格过低、市场竞争日趋激烈、企业各种负担过重、相关产业政策限制等诸多因素有关。
三、质量分析
1、化肥。本次监督抽查省内企业化肥产品230批次,发现问题产品14批次,问题产品发现率为6.1%。化肥产品涉及131家生产企业,发现问题企业14家,问题企业发现率为10.7%。不同品种化肥的抽查结果分别是:复混肥抽查134批次,发现问题产品3批次,问题产品发现率为2.2%;磷肥抽查29批次,发现问题产品6批次,问题产品发现率为20.7%;氮肥(尿素、碳酸氢铵等)抽查15批次,未发现问题产品;其他肥料抽查52批次,发现问题产品5批次,问题产品发现率为9.6%。
本次市场监测抽查外省企业化肥产品172批次,发现问题产品29批次,问题产品发现率为16.9%。其中复混肥抽查138批次,发现问题产品13批次,问题产品发现率为9.4%;磷肥抽查3批次,未发现问题产品;氮肥抽查6批次,未发现问题产品;其他肥料抽查25批次,发现问题产品16批次,问题产品发现率为64%。
从检验项目和结果判定看,化肥产品存在的质量问题主要还是总养分、总氮、有效磷等有效成分含量不足。43个不合格产品中,存在上述3项指标不合格的产品有18批次,占不合格产品的41.9%。个别产品有效成分含量严重不足,如攸县潭桥连瑞农资经营部销售的、标注为浏阳市永丰轻化磷肥厂生产的、明示有效磷12%+有效钾1%≥13%的钙镁磷钾肥,实测总养分只有1.5%,仅占明示值的11.5%,是典型的假劣产品;又如慈利县零溪镇志强农资店销售的、标注为湖北省天门市富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明示总养分≥45%的复合肥料,实测总养分只有39%,比明示值低了6个百分点,此外,该产品氧化钾含量也只有明示值的33.7%,是严重不合格产品。
2、农药。从这几年监督抽查结果看,我省农药产品质量比较稳定,合格率一直保持在95%左右的较高水平。今年抽查17家生产企业、29批次产品,除1批次产品的酸度指标略有超标外,其他产品质量均符合相关标准要求。农药的问题产品发现率为3.4%,问题企业发现率为5.9%。
3、农膜。农膜抽查6批次,涉及省内3家生产企业,未发现问题产品。
4、农机。抽查省内企业农机产品107批次,涉及79家生产企业。发现问题产品5批次,涉及3家生产企业,问题产品发现率为4.7%,问题企业发现率为3.8%。不同品种的农机产品抽查结果分别是:潜水电泵抽查33批次,发现问题产品4批次,问题产品发现率为12.1%;碾米机抽查24批次,发现问题产品1批次,问题产品发现率为4.2%;小型柴油机、脱粒机和农用运输车分别抽查12、13和25批次,均未发现问题产品。
市场监测抽查外省企业小型柴油机8批次,发现问题产品6批次,问题产品发现率为75%;抽查潜水电泵18批次,发现问题产品10批次,问题产品发现率为55.6%。
从检验项目和结果判定分析,今年生产企业农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有如下几个值得特别强调的特征:一是复混肥产品有效成分含量偏低的情况明显减少。今年复混肥抽查只有3个批次产品不合格,其中2批次产品有效成分含量偏低,但偏低的幅度较小,基本上都在标准值的边缘,另有1个批次氯离子质量分数标注不符合规定要求。客观上讲,这种情况并非生产企业有意而为,更不能与恶意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相提并论。二是未发现氮肥、农膜产品的质量问题。我省尿素等氮肥产品生产企业一般都有较大的生产规模,也有较强的质量保证能力,产品在近几年的监督抽查中质量比较稳定,今年抽查15批次,是近几年来抽查最多的,但未发现产品的质量问题。三是农药、农业机械仍保持较高的质量水平。这次抽查的小型柴油机、脱粒机和小型拖拉机,产品合格率均为100%,碾米机、潜水电泵两类产品虽有个别质量问题,但所占比例都比较小;农药近年一直保持在95%以上的合格水平。四是部分产品基本实现抽查全覆盖。今年安排抽查的农药、农膜、小型柴油机、碾米机、脱粒机和潜水电泵等产品,基本上实现了所有生产企业抽查全覆盖,只有少量化肥产品抽查计划因企业停产等原因未能完成抽样任务。
但是,从市场监测抽查的检验结果看,复混肥、磷肥产品有效成分含量偏低、小型柴油机“起动和停机装置”存在缺陷、潜水电泵规定点流量、扬程不达标等质量安全问题相对突出。出现这些问题,原因是多方面的,但主要还是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社会共治责任没有得到完全落实,源头监管和市场准入没有很好地对接起来,使得一些制售假劣产品的不法分子有机可乘,致使市场农资产品鱼龙混杂、良莠不齐。
四、后续措施
针对本次农资抽查中暴露的问题,我局将采取相应的整治措施:一是进一步强化源头治理。加强农资产品生产企业的资质审查,严把生产准入关,切实加强证后监管,对丧失许可条件或有严重违法行为的企业,依法吊(撤)销相关许可证照。二是严格落实分类监管。2014年,我局已经把化肥、农药两类产品生产企业按其生产规模、技术条件、管理水平、风险程度、质保能力等不同情况划分为AA、A、B、C四类。本次抽查结果将进入分类监管平台,产品质量严重不合格或被立案查处的生产企业一律下调一级或直接降至D级,并按相应等级落实对应的监管措施。三是继续保持高压态势。结合正在开展的“质监利剑护农”行动,采取查原料来源、查成品去向、查包装标识、查销售价格、查资质许可、查生产状态、查质量水准的“七查”措施,发现制假售劣的蛛丝马迹,保持打击假冒伪劣农资的高压态势。对本次抽查中的严重不合格产品,以“打假急件”下达相关市州局依法查处;对市场监测中发现的突出问题,通报工商、农业、供销等部门,并向当地政府签发“稽查建议书”,提请当地政府加大联合查处力度。四是切实提升后处理到位率。加大后处理工作力度,坚决做到“五不放过”,即:不合格产品的来源和去向没有查清的不放过;涉嫌企业责任没有查清的不放过;问题产生原因查找不全面、不透彻的不放过;对相关责任单位查处不到位的不放过;后续整改防范措施不落实的不放过。下一步我局还将结合夏秋之交农资产品需求旺季,继续组织农资产品监督抽查和执法检查,同时跟进约谈、整改、处罚、曝光、吊证等后续处理措施,确保农资产品质量稳定提升,为促进农业生产发展、维护农民兄弟切身利益做出应有的贡献。
随即,徐局长又通报了省质监局围绕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日用消费品和社会反映质量安全问题较多的产品开展“贴近民生、你点我查”活动情况。
一、为何要开展这项活动
“你点我查”,顾名思义,是指由老百姓像“点菜”一样提出希望政府监督抽查的产品,质监部门照单“做菜”,这是我局创新监督抽查工作机制的一个重大举措。开展这项工作的主要目的是:
一是找准对象,抓住重点。财政安排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专项经费有限,监督抽查不可能面面俱到。我局历来以国家质检总局公布的全国重点工业产品监管目录为基础,以上年度省级监督抽查发现的问题为导向,结合湖南产业结构的特点制订监督抽查计划。即便如此,抽查范围略显宽泛,针对性和实效性仍有不足。广泛听取民众意见,可使监督抽查计划更加贴近民生安全、聚焦社会关切,把抽查重点真正转移到涉安、涉民、涉农产品上来,保证有限的抽查经费用在点子上、关键处,以确保消费安全、放心、正确、理性,有利于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监督抽查工作效能。
二是扩大参与,接受监督。消费者在日常生活中对产品质量好坏有着深切的体验和直观的评判,主管部门熟知行业潜在规则和质量共性问题,生产企业不仅承担着产品质量安全的主体责任,而且面临着市场激烈竞争、用户严格挑选的挑战,生产经营单位对消费者的诉求和青睐特别看重、极为关注。无论普通消费者,还是部门、企业,他们对产品质量安全不仅有知情权,更有发言权,应当扩大他们在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中的参与度、影响力。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的实施和效果,不仅要有机构承检、数据说话、标准评判、专家解读、媒体披露,还要有广泛的社会参与、行业的集体发声、民众的诉求表达、共治的格局形成。只有这样,才能切实增强监督抽查发现和解决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的功能。
此外,监督抽查是产品质量监督检查的主要方式和法定制度,依据《产品质量法》的规定,监督抽查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予以重点保障。财政资金都是纳税人所做的贡献,这一专项经费是否专款专用、能否用足用好,除了财政加强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估外,还必须主动引入社会监督机制。多层的意见征询和广泛的互动参与,有利于促进财政经费使用的公开、透明和规范、合理。
三是改进作风,为民质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虽然告一段落,但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便民、利民、为民始终是我们开展所有质监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我局继去年推出“清新居室、免费检测”行动后,今年又推出“贴近民生、你点我查”活动,以使我们的质监工作更加近民众、接地气,让广大的消费者享公益、得实惠。
二、如何开展好这项活动
本次活动大致分六步进行:
第一步,制定引导目录。为使广大消费者对监督抽查产品范围和类别有个基本概念,我局组织制订了《2015年重点产品监督抽查目录(征求意见稿)》,方便大家提出和反馈意见时参考,减少盲目性。该目录可在我局门户网站查阅(网址 www.hn315.gov.cn )。
第二步,宣传活动内容。我们将通过门户网站和新闻通报会,利用各类媒体广为宣传,动员社会公众积极参加。
第三步,提出活动要求。所有消费者及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均可参与此次活动,根据自身的消费经历和遭遇过的质量问题,直接点明需要政府部门重点抽查、加严监管的产品,不必局限于我局初拟目录所列的产品范围。每名消费者可按关切程度,顺序提出3种最希望抽查的产品,我局优先采纳点单率高和既点明了抽查品类又申述了抽查理由的点单建议。为保证后续工作开展,请社会公众于2015年5月31日前向我局反馈点单意见。
第四步,广开参与渠道。为保证征集、反馈渠道的快捷和畅通,我局提供了五条采集、反馈信息的渠道,一是12365质监热线电话;二是电子邮箱,邮箱号 [email protected] ;三是电话传真,电话号码0731-89967071,传真号0731-89967152;四是公众微信服务平台();五是平邮快递,地址:长沙市时代阳光大道238号,收信人: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产品质量监督处,邮编:410117。
第五步,落实民众诉求。我局将对征集到的意见进行整理归类,剔除不属于我局职能范围的初级产品、食品、建筑工程及现阶段检测能力尚不具备的产品后,视财政安排的监督抽查经费盘子大小,结合今年的监督抽查重点,把民意较集中的产品尽可能地纳入重点产品监督抽查目录,在今年下半年和明年上半年分批实施。
第六步,发布抽查结果。年底,我局将专题召开新闻通报会,公布“贴近民生 你点我查”活动成果,兑现我局承诺。
三、活动的后续措施
意愿的征集和计划的安排只是抽查工作的前奏,做好后续的工作形成闭环机制,才能使工作落地显效。抽查计划确定和抽查结果出来后,我们还将着力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按不同类别产品抽查完成时间,动态向社会公布各类点单产品抽查情况,同时做好产品质量状况分析和报告,提出提升质量的可行对策和建议;二是根据抽查发现的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及时向广大消费者做好 “安全告示、风险警示、消费提示”;三是督促生产企业切实抓好不合格产品整改落实、跟踪抽查、质量提升等工作;四是责成相关市县质监部门对严重不合格和假冒伪劣产品生产企业进行立案查处,并采取强制召回、监督销毁等措施。凡是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五是对流通领域监控抽查中的不合格产品,按职能界定,全部移交有管辖权工商部门或属地质监部门处理,并通报给行业主管部门和协会商会等组织,完善齐抓共管、多元共治的工作格局。
“贴近民生 你点我查”是我们倾听民众呼声、回应社会关切、强化社会监督、做好质监工作、保障民生安全、服务经济发展的重要手段,这项工作于今年是一项活动,于长远是一项机制,我们会将其做为一种工作新常态坚持下去,请新闻界的朋友们一如既往地支持我们、宣传我们、监督我们,使这项惠及民生的活动广为人知,使我们借助各位的帮助能将好事做实,实事做好。
附件: 2015年春季农资产品监督抽查严重不合格产品名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