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离家9年无音讯 丈夫起诉离婚获支持

25.12.2015  12:28
   湖南法院网讯   (刘健 邓国金) 龙某某与罗某某于2005年登记结婚,因婚前相处时间较短,双方缺乏了解、性格不合,导致婚后经常为家庭琐事吵架。同年年底,女子罗某某向法院起诉离婚,可自己却未出庭,被法院裁定按撤诉处理。随后女子罗某某于2006年离家外出,这一走就是9年。

  女子罗某某离家后9年不与家中联系,不尽家庭义务,致夫妻感情长期得不到交流,夫妻关系名存实亡。于是男子龙某某于2015年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经审理认为:原、被告自2006年开始分居至今,双方一直未再联系,且女子罗某某曾在2005年以双方感情确已破裂为由,向本院提起过离婚诉讼,可见双方感情确已破裂。

  开庭当日,女子罗某某经芷江法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未到庭参加讼诉,遂法院依法缺席审理,准许原告龙某某与被告罗某某离婚。 来源:芷江侗族自治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李燕
常德审计:推动市属国有企业“瘦身健体”规范运行
     下发15张审计调查表,全面摸清国有企业家底;报送的23篇审计要情和专报全部得到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促进市政府及相关主管部门出台制度18项,促进企业完善政策制度33项;揭示大量违纪违法问题,挽回经济损失2.审计厅
宁远县:三向发力抓整改 联农带农促增收
     永州市宁远县以乡村振兴相关政策和资审计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