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厅全面完成2018年建议提案办理工作
2018年,省厅坚持把建议提案办理作为依法行政的重要内容,作为倾听民意的重要渠道,作为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重要抓手,积极沟通联系,突出办理实效,注重成果运用,圆满完成了年度办理任务,实现了按时办结率100%、见面沟通率100%、代表委员满意率100%的工作目标。
今年全省“两会”以来,省厅共承办建议提案124件,其中人大建议87件,政协提案37件;主办83件(人大建议58件,政协提案25件),会办41件(人大建议29件,政协提案12件)。 一是承办数量较多。 省厅是省直单位承办建议提案数量较多的单位之一,今年承办总数较去年增加27件,增长率为27.6%,反映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水利工作的高度关注。 二是关注热点集中。 代表委员紧紧围绕重大水利工程建设、水生态文明建设、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民生水利建设等当前水利改革发展的重点、热点、难点,提出了大量真知灼见,具有较高参考价值,充分体现了高度的责任感和强烈的使命担当,为加快水利改革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智力支撑。 三是办理难度较大。 有相当数量建议提案涉及项目资金,由于受到规划安排和投入机制的制约,加之我省水利资金主要依托中央投入,调剂余地很小,部分建议提案办理难以满足代表委员的期望。 四是办理成效明显。 加大与水利部、省财政、省发改等部门的沟通衔接,深学悟透有关方针政策,最大程度解决代表委员所提问题,促进了水利建设管理、农田水利、生态文明建设等各方面工作,其中主办建议提案A类25件,占主办总数的30.1%,与去年基本持平,B类45件,占主办总数的54.2%,较去年有所提高。
全厅上下加大建议提案办理力度,强化协调配合,创新工作方式,积极运用办理成果,努力提升办理成效,切实做到让代表委员满意、群众受益。
(一)坚持高位推动,在压实责任上下真功。 厅党组高度重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将其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层层压实责任,明确要求各承办部门强化监督意识、质量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把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与中心工作同步安排、同步推进、同步考核,让水利发展成果更多惠及民生。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了由詹晓安厅长任组长,副厅长钟再群、陈绍金任副组长,各承办处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建议提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一把手亲自抓、各分管领导直接抓、厅办公室协调抓、各处室具体抓的工作格局。二是狠抓关键少数。将全部建议提案分解到厅机关各部门,明确部门主要负责人为第一承办责任人,并逐一落实具体承办人员,保证了建议提案办理件件有人负责、环环有人跟踪。三是严格考核问效。将建议提案办理纳入厅机关目标管理绩效考核重要内容,对凡是答复内容空洞、行文不规范、沟通不到位的退回重办,并在考核中给予扣分处理;对出现代表委员态度不满意的,该项考核分值一扣到底,并追究承办部门主要负责人责任。四是加强督查督办。厅办公室明确专人负责,每月向承办部门反馈办理进展,对办理进度滞后的进行督办,督促承办部门切实加快办理进度,确保按时完成办理任务。
(二)突出精准对接,在畅通沟通联系上出实招。 畅通人大代表、委员参政议政渠道,加大沟通力度,了解代表、委员的真实意图和建议提案问题的实质,切实做到走访不漏一人一案,让“纸上建议”变为“路上行动”。一是走出去集中走访。3月上中旬,省厅派出11个工作组,由厅领导带队,分赴各地集中开展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走访活动,倾听群众心声,了解基层实情,现场办理建议提案。通过专题座谈会、登门拜访、邀请代表委员实地调研等方式,共走访省人大代表、省政协委员35人,面对面宣传水利方针政策,通报水利工作进展,探讨水利热点、重点及难点问题解决办法,现场就43个建议提案进行了协商、答复。詹晓安厅长3月15日来到邵阳,专门邀请省政协委员蒋志南前往拟建的犬木塘水库坝址,就如何加快实施该项目现场调研、协商。二是请进来倾听意见。省“两会”期间,厅领导先后5次参加各分组会议的讨论,与代表们进行面对面的交流,听取他们对水利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各承办部门在办理建议提案过程中通过邀请代表委员来省厅座谈或当面沟通等方式,虚心倾听代表委员意见建议,向他们汇报建议提案的办理情况。4月20日,詹晓安厅长在办公室会见岳阳市籍省人大代表李志文,宣传农村水利有关政策,现场办理第1054号关于加强农村水渠道修复的建议。三是沉下去深入沟通。在办理黄四平代表、王东委员提出的“关于保持欧阳海库区生态水位,推进湘江保护一号工程之舂陵江生态建设的建议”时,省厅3月份即组织有关专家到欧阳海库区开展实地调研查勘、现场复核,召开专题座谈会,提出初步工作思路,并安排专项资金,委托省水电设计院开展“欧阳海水库生态景观水位及保障措施”专题研究。6月15日,厅副巡视员陈志江组织有关部门对研究报告进行了评审;7月3~4日,副厅长陈绍金赴郴州市再次现场办理建议。两位代表委员对省厅办理结果与办理态度表示非常满意。
(三)树立问题导向,在吸取治水智慧上见成效。 聚焦代表委员反映的水利突出问题,充分吸纳代表委员的智慧、意见与建议,研究和出台相关政策措施,把建议提案办理的着眼点放在解决问题和推动工作上,以点带面推动水利改革发展。一是制定政策措施。根据代表委员的建议,我省加强了河长办机构建设,出台了《2018年实施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要点》《2018年度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考核细则》等文件,为深入推进河(湖)长制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和制度保障;会同省财政厅提出了沟渠疏浚和塘坝清淤奖补方案,并经省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二是完善项目规划。坚持规划引领,将代表委员关心的水利建设、农村饮水工程建设等项目纳入国家和省里规划,完善项目规划和储备。三是改善民生水利。始终把代表委员关心的水生态文明建设、农田水利、农村安全饮水等民生水利问题放在突出位置,突出重点,强化措施,大力补齐短板。四是加大资金投入。积极协调省发改委、财政厅等部门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同时向水利部、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等部门争取资金支持,推动水利项目建设。
(四)强化质量意识,在提高满意率上求突破。 树立效果导向,坚持精益求精,狠抓质量管理,努力把每一件建议提案办成精品,真正让代表委员满意。一是规范办理程序。严格按照办理要求,遵循交办、办理、审阅、答复等程序,对承办件进行认真的清查、核实和登记,经领导审定、交办后落实到具体部门,落实承办人员,明确办结时限。二是深入调研问计。各承办部门结合今年开展的“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大调研和日常工作检查,对情况复杂的建议和提案开展实地调研,深入一线了解实情,找准症结,研究解决办法,着力提高建议提案办理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实效性。三是加强协调配合。对代表委员提出的涉及多个部门和单位的交叉性、边缘性建议提案,实行主办部门单位牵头、厅办公室协调、协办部门单位密切配合的联动机制,做到上下尽力、部门共商、主动沟通、各方协作,取得了办理环境不断优化、办理氛围更加和谐、办理质量明显提高的效果。四是严格审核意见。在建议提案回复上,对每个建议提案的答复意见都明确做到:凡是未经厅领导审签的,一律不得函复代表委员;未经厅长即办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审签认可的重点建议提案答复意见,不得函复代表委员;并要求建议提案办理必须通过见面、电话等方式沟通之后,再函复代表委员。承办单位经办人员拟制回复意见后,由部门主要领导初核,厅办公室严格实行前置审核,最后呈送厅领导审定,切实保障回复意见质量。同时,承办人员耐心细致地宣传、解释有关政策规定,与代表委员探讨最佳解决办法,特别是对于因政策等客观因素暂时不能解决的问题,积极争取代表委员的理解和支持,并根据代表委员的反馈意见再修改、再落实。
下一步,省厅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以负责的态度、有力的措施、扎实的成效兑现代表委员建议、回应社会关切,推动水利实现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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