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长沙市文艺创作扶持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

20.01.2015  18:32

  星辰在线—长沙新闻网1月20日讯(记者  刘志峰)记者今日从长沙市文联获悉,2015年度长沙市文艺创作扶持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符合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均可从市文联网站下载申报表格,在3月15日前将所有申报材料报送到市文联组联处申请长沙市文艺创作奖扶专项资金。

  据悉,申报项目须是正在进行、尚未完成的文学艺术项目。申报单位须在长沙市境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相应的专业资质,三年内无违法违规记录;申报个人须具有长沙市户口或在长沙市内连续居住3年以上。申报单位和个人均须拥有申报项目主体权利,并确保相关权属明确、清晰。尚有前期受扶持项目未结项的,不得再次申报。

  据了解,扶持范围包括文学著作出版项目、舞台艺术项目、展览艺术项目、影视艺术项目、重大主题项目5大类。同一单位或个人申报扶持项目原则上不得超过1项,同一项目不得同时申报不同类型的资金扶持。

关于开展2015年度长沙市文艺创作扶持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根据《关于印发<长沙市文艺创作奖扶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长财教〔2013〕41号)有关要求,现就2015年度专项资金中有关项目扶持类资金的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条件

  申报单位须在长沙市境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相应的专业资质,三年内无违法违规记录;申报个人须具有长沙市户口或在长沙市内连续居住3年以上。申报单位和个人均须拥有申报项目主体权利,并确保相关权属明确、清晰。尚有前期受扶持项目未结项的,不得再次申报。

  申报项目须是正在进行、尚未完成的文学艺术项目。申报项目须符合国家文艺事业方针政策及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文化产业发展规划。同一单位或个人申报扶持项目原则上不得超过1项,同一项目不得同时申报不同类型的资金扶持。申报扶持资金的项目应在申报年度启动,原则上应在约定时间内完成。扶持资金在项目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拨付。

  二、扶持范围

  1.文学著作出版项目,主要指文学作品(含丛书)的创作和出版。

  2.舞台艺术项目,主要指戏剧、音乐、舞蹈、曲艺、杂技等艺术门类的创作演出剧目和作品(含原创剧目和作品、需进行重大加工提高的剧目和作品、根据其他剧本移植改编的剧目和作品,以及传统剧目的整理改编等)。

  3.展览艺术项目,主要指美术、书法、民间文艺、篆刻、摄影等艺术门类的大型或主题性的艺术创作项目和展览活动。

  4.影视艺术项目,主要指具有较强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具有较高艺术品位和独特艺术个性的优秀原创影视剧、广播剧。

  5.重大主题项目,2015年度是抗日战争胜利70周年,确定“抗战胜利70周年”为年度重大主题,对体现该主题的特色创作和活动予以重点扶持。

  三、申报材料

  1.《长沙市文艺创作奖扶专项资金(项目扶持类)申报表》。(一份)

  2.以个人名义申报的,须出示申报人身份证、户口本并提供复印件,非本市户口还须提供居住三年以上证明材料;以单位或机构名义申报的,须出示申报机构的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代表身份证并提供复印件。(一份)

  3.申报项目介绍材料(一式五份),各类别分别如下:

  (1)文学著作出版项目需提供详细写作(采访)大纲和不少于3000字的作品初稿;

  (2)舞台艺术项目:戏剧、曲艺项目需提供准确表述该剧主题思想、时代背景、主要人物和主要情节等内容的剧情简介(不少于1500字),音乐、舞蹈、杂技项目须提供准确表述该项目创作意图、主题思想、艺术特点等内容的节目综述(不少于1500字),改编作品需提交原著作权人的授权书;

  (3)展览艺术项目须提供包含有该项目主题、意义、艺术形式、经费预算、预期效果等内容的详细策划方案;

  (4)影视艺术项目须提供准确表述该剧主题思想、时代背景、主要人物和主要情节的剧情简介(不少于1500字),改编作品需提交原著作权人的授权书;

  (5)重大主题项目:对应上述4个门类,分别提供相关申报资料。

  4.其它有必要提供的相关材料。

  四、申报时间

  项目申报者从长沙市文联网站下载申报表格,在2015年3月15日前将所有申报材料报送到市文联组联处,过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张  谦  88666976  15873151007

  刘保山  88666976  15973190923

  附件: 长沙市文艺创作奖扶专项资金(项目扶持类)申报表


长沙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2015年1月12日

 




(稿源:星辰在线-长沙新闻网)
(作者:记者 刘志峰)
(编辑:杜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