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一、部门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我厅是负责全省住房城乡建设行政管理的湖南省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为正厅级行政单位。内设20个处室(单位),下设省建设干部学校、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总站和省建筑行业劳动保险基金统筹管理办公室5个二级预算单位。编制270人,实有253人,另有离退休126人。
目前,我厅主要职责是:牵头推进新型城镇化战略、全省城乡规划管理和村镇建设、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推进住房制度改革、全省建筑节能与建设科技进步、全省城镇减排、建立科学规范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世界(国家)自然遗产、自然与文化双遗产保护、监督管理及规划。承担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的起草工作;负责制定城市建设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和管理全省建筑活动、全省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行业人才的发展规划和队伍建设、建设系统人员培训和继续教育培训。负责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管理、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及检测、建设工程概预算定额等标准制定及管理、全省建筑企业劳动保险基金监督管理等工作。
(一)部门决算收支概况
2015年我厅部门决算编报范围包括厅机关及湖南省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总站、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湖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湖南省建设干部学校、省建筑行业劳动保险基金管理办公室等5家直属事业单位。
1、收入决算 2015年全年财政拨款收入20,418.93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3,748.55万元,公共财政拨款15,723.38万元、事业收入438.77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服务收入243.48万元、其他收入52.27万元,事业基金弥补差额212.48万元。
2、支出决算 2015年年末决算支出13,750.3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212.65万元、公共安全3万、教育690.34万元、科学技术1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800.66万元、医疗卫生48.4万元、节能环保667.32万元、城乡社区事务10,960.1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51.82万元。
3、累计结余 年末累积结余6,668.57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结余4,254.3万元,项目专项结余和结转2,275.58万元,结余分配138.69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
2015年公共财政拨款支出12,955.7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住房城乡建设厅机关、直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物管费、水电费、公务接待费、会议费、职工培训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2015年年末决算数为5,646.85万元,其中:人员支出3,985.11万元,公用经费支出1,661.74万元。
2、项目支出:是指住房城乡建设厅机关、直属事业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业、专项业务费等。2015年年末决算数为7,308.89万元(含年初项目结转和结余3,548.4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6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16万,节能环保667.32万元,城乡社区支出6,443.0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2.5万元。
(三)“三公”经费决算
2015年我厅严格控制经费增长,厉行节约,落实反对“四风”建设,“三公”经费决算273.51万元,比预算减少197.04万元,减比41.87%。其中:公务接待59.91万元,比预算减少45.26万元,减比43.03%;公务出国58.68万元,比预算减少1.32万元,减比2.2%,公务用车154.92万元,比预算减少150.46万元,减比49.27%。
(四)机关运行经费决算
2015年随着新型城镇化的大力推进,特别是新型城镇化试点工作、棚改“三年行动计划”实施、农村危房改造整体推进及“两供两治”工作的全面开展,进一步加大了我厅工作任务和工作难度,全厅机关运行经费1946.15万元。
(五)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5年全厅通过政府采购服务进行招标的项目有3,590.1万元,其中通过单一来源采购的有城市标准图集编制700万元;公开招标的项目有:施工图管理信息系统建设300万元;湖南省城镇个人信息系统建设1,155.39万元;湖南省城镇个人信息系统软件平台648万元;全省能耗建筑监测平台信息系统建设567.6万元,全省供水行业在线监测平台开发111.2万元;全省生活垃圾处理监管50万元;办公设备批量及定点印刷采购等57.82万元。
四、不足与改进措施
2015年决算编制中有将基本支出挤占项目支出以及编制不够细化全面、年初无预算而决算有支出等现象。由于政策体制原因,对承接项目的单位预算指标不能直接下达,只能通过厅系统财务转拨,造成系统财务有留存资金。另在决算报表送审过程中,厅直属单位有修改调整报表。
2016年部门预(决)算将严格按照省财政的编制要求做到费用定额核定,项目细化,确保预算刚性,严格执行预算。项目资金做到不闲置,不延付,不挤占,不挪用,不沉淀,盘活并规范分配好财政资金。对政府采购目录清单的商品和限额做到应采尽采,做好采购预算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编制及招标投标工作,严格执行省财政的相关文件规定。严格执行资产配置程序,有效控制新增资产数量和经费,不得无预算配置和超预算、超标准编制资产。我厅将充分利用有限的资金合理分配,厉行节约,使资金的效益和投向得到提高,促使我厅的财务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绩效管理提高到新的水平,以适应新形式下财政管理体制改革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