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人大审议通过2017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审计整改
近期,娄底市第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及被审计单位《关于2017年度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会议认为,2017年度预算执行审计整改成效明显,好于往年,主要表现为:一是领导高度重视。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审计整改工作,并明确一名副秘书长牵头负责工作调度和跟踪督办,及时掌握整改动态。二是责任落实到位。审计部门积极主动,精心制定整改工作方案,逐条逐项梳理审计发现的问题,将整改任务分解到9个责任单位。三是重视制度建设。在专项资金管理、财政投资评审等方面出台制度6项,修订完善制度1项,为巩固审计整改成效提供了制度保障。四是整改成效较好。深化预算编制改革,资金管理更加严格,预算标准更加科学;组织专项清理,收费行为和票据管理更加规范;加强收入管理,入库和追缴财政收入2055.13万元。住房公积金收益分配、预算单位财务收支不规范的问题得到有效整改。
同时,也存在三个方面的差距:一是对产生问题的深层次原因剖析不够、从体制机制层面完善不够、制度落实力度不够;二是对相关责任人员追责问责不够到位,惩戒和警示不够有力;三是责任细化不够清晰,导致整改的协调性和系统性不够。
会议建议一要着力实施精准审计。要紧扣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突出审计工作重点,坚持把严肃财经纪律和娄底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结合起来,确保审计定性精准无误,审计建议切实可行,整改责任细化清晰,从源头上防止因责任不清等原因而出现审计整改难以到位问题。二是健全审计整改长效机制。对审计查出的带有普遍性、系统性、重复性特点且年年审年年犯的问题,要认真分析问题成因,举一反三,把抓审计整改与完善制度、促进管理、推动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倒逼改革和制度创新。要依法依规强化责任追究,既要见钱,又要见人、见事,切实发挥追责问责的惩戒警示作用。要健全跟踪督查机制,对尚未整改到位的问题,要持续跟踪,确保问题整改件件有着落,并在下年度的审计工作报告中反映后续整改情况。
最后,30名人大常委会组成成员对9个整改责任单位进行了整改工作满意度测评,所有责任单位都获得整改工作满意的测评结果,其中市发改委、市财政局满意度最高。(撰稿人:娄底市审计局张青春;审核领导:彭淑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