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长沙市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5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28.04.2015  17:20

各区县(市)教研室,各相关学校:

按照长沙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批准,决定组织长沙市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5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现就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类别

本年度课题设市重点资助课题、市一般资助课题、市一般课题(立项不资助)。申请人应在《长沙市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课题申请评审书》(以下简称《申请·评审书》)封面上标明所属学科、课题类别。跨学科课题根据“尽量靠近”原则选定一类学科进行申报。

二、主持人要求

申报者必须能真正承担课题研究的组织与实施工作,不能从事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不得申报。每个课题限报一名主持人。课题组成员的填报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名。《申请·评审书》纸质材料须经主持人所在单位审核,签署明确意见,并加盖公章以示承担信誉保证。

课题主持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课题的研究。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尚未完成的主持人不得申报本年度课题。不支持一题多报,不支持已有两个以上其他来源的在研项目的主持人再次申报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三、课题评审

本年度课题实行分类评审。课题全部按资格审查、学科组初评、评审委员会会议复评的程序进行。

评审结果报长沙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审定后公示,无异议后下达课题立项通知并拨付课题经费。本年度市重点课题资助标准为1.5万元;一般资助课题资助标准为0.8万元。课题所属单位应予以1:1以上的经费配套资助。申报课题类别原则上互不贯通,申请人只能从中选取一类申报。

四、申报材料

课题申报所需的材料(包括《申请·评审书》、《申报汇总表》)均可从“长沙教育信息网”下载,申报者须按要求认真填写。

各市直学校申报材料先报学校教科室确认,再由学校教科室统一报送,每所学校申报数量为1项;区、县(市)所属单位的课题申报材料先报各区、县(市)教研室,由教研室负责统一报送,每个区、县(市)申报数量为6—8项。

为确保申报的可靠性及存档需要,除递交电子申报材料外,必须同时打印1份与电子申报材料相一致的纸质材料,按程序盖章后由各直属学校和各区、县(市)教研室统一汇总报送我办。

五、申报要求

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要求在2—3年内完成,研究期限自课题批准立项之日起计算。课题单位及其主持人在课题研究期间要遵守各项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

各区、县(市)教研室与各市直学校要加强对本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的组织、宣传和指导工作,严格把关,对课题申报者进行资格审查,对申报者的资质和信誉、前期研究基础、课题组研究实力和支撑条件等进行认真审核,签署明确意见,保证申报者所填内容的真实性,确保课题申报质量。

课题指南是本年度重点研究的领域,不一定都是重点资助课题;申报单位确立申报课题须立足本单位实际,基于自身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申报重点资助课题鼓励在课题指南范围内选取。

六、申报受理我办集中受理申报时间为6月1日、2日。请各市直学校和各区、县(市)教研室务必于规定时间将符合申报条件的《申请·评审书》《申报汇总表》纸质材料和电子稿汇总后统一报送,逾期不予受理。我办不受理个人申报。

申报受理联系人:蔡星;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电话:0731-84739328。

长沙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4月27日

附件

1.《长沙市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5年度课题指南》;

2.《长沙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评审书》;

3.《长沙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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