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国家税务局系统201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公告
湖南省国家税务局系统2015年度招录公务员面试已全部结束,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卫生部 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精神,现就我局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人员
根据有关规定,分职位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和招考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共300人(名单见附件1)。
二、体检确认
凡参加我局系统体检的考生,请按照本公告要求认真做好准备工作,并于2015年3月18日下午16:00前进行体检确认。确认方式: 发送电子邮件至 [email protected]。(邮件主题格式为:考生姓名+所报考县市区国税局+职位代码+考生联系电话等)。
自愿放弃体检及录用资格的考生,请填写《放弃湖南省国税系统2015年公务员招录体检及录用资格声明书》(见附件2),将《声明书》扫描件发送至[email protected],并将《声明书》原件通过EMS邮寄到湖南省国税局人事处。放弃体检及录用资格的相关程序亦须在3月18日下午16:00前完成。
三、体检时间
2015年3月20日。
四、集合时间和地点
体检将于3月20日上午进行。请参加体检的考生务必在3月20日早晨6:50前到达集合地点,并在工作人员引导下统一前往医院体检。集合地点为:湖南税务高等专科学校友谊楼前坪,地址:长沙市雨花区中意一路324号。
五、体检纪律
(一)请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面试准考证、本人一寸彩色照片(1张)参加体检前资格审查。工作人员审查通过后,考生方可参加体检。面试资格审查时资料提交不全的考生,请在体检当天补交所缺资料。
(二)参检考生在体检前要注意休息、饮食清淡,不要饮酒、熬夜,体检前48小时不要做剧烈运动,3月19日20:00以后不得进食(可以饮少量水),体检前保持空腹。体检当天请尽量着便装参检。
(三)已怀孕或可能怀孕的考生,请提前告知医护人员。
(四)考生须严格遵守体检纪律,对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实的考生,将按有关规定不予录用或者取消其录用资格。
(五)参检考生请务必听从工作人员管理和监督。考生体检时,除工作人员外不得由家长等其他人员陪同,不得携带手机等移动通讯设备,凡违反规定的考生取消其体检资格。
(六)未按本公告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凡未按本公告要求办理放弃体检及录用资格手续的,将该考生信息记入公务员考试失信档案。
联系电话:0731-85500135。
附件1:2015湖南国税系统公务员招录入围体检人员名单.xls
附件2:放弃2015年湖南省国家税务局系统公务员体检及录用资格的声明书.doc
湖南省国家税务局
2015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