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地税局获评2017年度省直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考评优秀单位

28.04.2018  19:23

4月23日,从省委法治湖南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通过对省直53个单位的台账资料查看与现场交流、单位互评等考核环节,综合2次考评情况和日常工作情况,省地税局等10个单位获评2017年度省直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考评优秀单位。

近年来,省地税局高度重视普法工作,通过健全普法基础“三个机制”,抓实学法教育“三个环节”,创新普法宣传“三个建设”,做到学法普法用法三统一,有力推动了全系统税收法治水平的提升、税法知识普及面的拓宽及税收法治环境的改善。省局先后获评全国“五五”、“六五”普法先进单位,5次在全省依法行政考核中获评优秀。

健全“三个机制”,不断夯实普法基础。 一是强化领导机制。省、市、县三级层层成立税收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实施一把手工程,各级党组每年专题研究普法工作不少于两次,并将普法工作与其他重点工作同部署、同督导、同考核。二是完善联动机制。形成一把手亲自抓、上下联动抓、部门配合抓、责任单位具体抓的工作格局。法规处牵头,制定《湖南地税系统“七五”普法工作规划》《湖南地税系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实施意见》和《湖南地税系统普法工作年度计划》等,将普法工作列入绩效考核计划,做到普法工作有规划、重部署、强考核。三是夯实保障机制。抓实人员到位、经费到位、机构到位“三到位”的保障机制。明确各级政策法规部门负责普法工作,地税执法人员既要履行税收执法主职责,又要担负向纳税人普及税收政策职责。把普法经费列入年度财务预算,仅省局机关2017年就投入专项经费230万元经费。

抓实“三个环节”,全面推进学法教育。 打造党组中心组集中学法、领导干部自主学法和税务人员主动学法的完整链条。一是抓实关键少数学法述法环节。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党组班子公开述法、党组决策依规依法,确保税收法治理念首先在领导层落地。党组中心组每季开展1次会前学法,系统学习《宪法》《立法法》《环保税法》等。结合年终考核,在全系统组织开展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述法、遵法、学法、用法、守法测评活动,提升依法治税管理水平。二是抓实重点人员守法执法环节。加强执法人员法律知识更新培训,将法律知识纳入新进人员岗前培训、干部提拔任用考评范围。组织全系统税收法制骨干培训班。实行执法资格考试机考, 2017年全国税收执法资格考试通过率98.29%,排名全国地税第5。三是抓实全体干部用法考法环节。2017年,省局机关举办两期“以案释法”论坛暨税收法规业务论坛,全面推行执法资格考试和普法教育无纸化考试,覆盖率和通过率均达100%。

强化“三个建设”,创新普法宣传。 一是强化普法载体建设。先后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万名税干大走访”、“纳税服务日”、“税法宣传月”“贯彻落实减税政策”等活动,组织税收专家团、志愿者进企业,广泛进行税收优惠政策宣传。创新税收普法载体,形成了网络传媒、报刊杂志、电视广播等多渠道、多形式、多载体的税法宣传立体网。编印《湖南省地方税费通识读本》、《政策法规汇编》等,全面宣传地税征收的13个税种和6个费金政策,面向社会免费发送3.6万册。组织全系统案卷评查,筛选推行执法典型执法案例7则。开展全系统法治建设成果展评,在系统内外加大普法宣传力度。通过举办税法知识网络直播、税法宣传“微电影”竞赛、巡回法律讲座、模拟法庭以及税法“六进”等特色活动,丰富宣传形式,提高宣传实效。二是强化普法队伍建设。推行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先后制发公职律师和税收业务专家团管理办法、公职律师制度实施意见等5个制度文件,充分发挥法律人才在普法治理领域的专业作用。在省、市、县三级地税机关全部聘请法律顾问。省局组建普法宣传教育专业队伍,目前全系统有公职律师19人、专家团成员25人、法律顾问团5人。三是强化普法阵地建设。统筹推进依法办事示范窗口单位、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法治税务示范基地和法制宣传教育基地建设,全面提升基层执法水平。全系统32个基层单位获评“2016-2018年全省依法办事示范窗口单位”,韶山市地税局被评为首批全国税务系统法治基地,雨花区地税局等3家单位获评第二批全省地税系统法治基地,积极推荐长沙、岳阳、娄底新化等单位参评全国税收教育宣传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