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环保局获评"2016年度株洲市法治政府建设先进单位"
10.03.2017 18:35
本文来源: 环境保护厅
3月8日,在株洲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会议上,株洲市环保局荣获"2016年度株洲市法治政府建设先进单位"称号。
一年来,市环保局始终把依法行政作为政府运作的基本准则,强化组织领导,确保了依法行政工作顺利推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质量,加大环境监察力度,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落实管理规定,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更加规范有序。加强了规范性文件的制订、审核工作,确保规范性文件的质量;建立健全行政决策机制,提升科学决策水平;加强队伍建设,行政执法能力不断提升;行政权力监督机制健全,严格责任追究制度;推行政务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开展丰富多彩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在全社会营造"环境保护,人人有责"的环境保护氛围,依法行政水平得到了较大的提升。
本文来源: 环境保护厅
10.03.2017 18: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