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国资委关于做好2015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建议草案编制工作的通知
湘国资预算〔2015〕27号
各监管企业:
为做好2015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建议草案的编制工作,根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相关的政策制度要求和《湖南省财政厅关于编报2015年度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事项的通知》(湘财企〔2014〕67号)要求,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5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原则
1、引领带动原则。发挥资本预算支出在国有资本布局调整、产业升级、战略性新兴产业、科技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深化国企改革中的引领和带动作用。
2、注重效益原则。预算支出要突出国有资本保值增值和经济效益,注重投资回报。
3、适度集中原则。集中力量办大事,重点支持10个左右产业类项目,以及5个左右科技创新类项目。
4、依法规范原则。预算支出要严格依据相关的法律政策和规章制度,做到科学统筹,管理规范,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二、2015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的重点和方向
1、国有资本布局和产业结构调整支出。重点支持符合国家和我省产业发展政策、以优化产业结构和资本布局为主攻方向的重大结构性调整支出,包括监管企业战略性的兼并重组、股权结构调整等,促进监管企业内部的资源整合,做大做强主业,提高核心竞争力。
2、重点项目支出。重点支持符合企业主业发展、投资回报率高、各项审批手续齐备、已开工实施的项目。主要包括先进装备制造、金融投资、新材料、新能源、信息产业、生物医药、现代农业、节能环保和公共服务业等新兴产业项目。
3、产业升级与发展支出。重点支持监管企业实施科技创新和开展重大研发活动,突破产业发展和技术瓶颈,促进企业技术升级改造、产品更新换代和科技成果转化等项目。
4、按规定调入公共财政预算支出。主要用于深化国企改革、弥补改革成本、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等支出。
三、做好2015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项目的申报工作
按照《湖南省省级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报办法》、《湖南省国资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管理与监督检查办法》和《湖南省国资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项目库管理办法》的要求,以及省国资委2015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的原则、重点和方向,做好2015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项目的两次申报工作。各监管企业要对公司正在实施的相关项目进行认真梳理,选取1-2个产业类项目和1个科技创新类项目申报,但申报项目总数不超过2个。
四、时间安排和要求
1、“一上”申报时间:请各监管企业于2月26日前按要求填报《2014年度国有资本收益申报表》(见附件1)和《2015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本性支出项目初次申报表》(见附件2),文字版和电子版各一份送至省国资委预算处。
2、“二上”申报时间:省国资委于3月上旬对企业申报的项目进行初审,经初审确定为预选项目的企业,应在接到省国资委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按照“二上”的要求填报项目资料(见附件3),文字版和电子版各一份送至省国资委预算处。
3、预算建议草案报送时间:省国资委于3月下旬组织专家评审会,确定今年预算重点支持的产业类和科技创新类项目,并统筹编制预算建议草案,预算建议草案经委行政办公会审议通过并报分管省领导同意后,于5月上旬报省财政厅。
请各监管企业高度重视,确定专人负责,在初次申报时,同时填报项目负责人、联络人的姓名和联系方式(见附件4)。
联 系 人:吕 琼 孔德丽
联系电话:82211522 82211389
附件:1. 《2014年度国有资本收益申报表》
2. 《2015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本性支出项目初次申报表》
3. 《2015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本性支出项目申报表》
4.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工作联系表》
湖南省国资委
2015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