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荣获2014年度全省综治考评先进单位

07.02.2015  11:49

  近日,省委、省政府办公厅下发文件,通报2014年度省直和中央驻湘单位综治工作(平安建设)考核评估结果。省教育厅获评2014年度全省综治工作(平安建设)先进单位,继续保持“平安单位”荣誉称号。

  2014年,省教育厅紧紧围绕服务建设“平安湖南”和“教育强省”两大中心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不断健全工作机制和制度,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将校园综治安全工作责任分解到每位领导、每个处室,建立并实行领导干部带队检查学校安全工作制度;完善平安建设考评体系,将厅委直属单位纳入综治工作(平安建设)考评,并建立了考评奖惩制度,构建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综治工作(平安建设)考评网络,打造了推动工作的重要抓手;突出项目引领,“平安高校”、“平安校园建设先进县市区”等项目建设深入推进,各级各类学校“人防、物防、技防”水平进一步提高,师生校园安全感明显上升;强化工作执行力,采用“四不两直”的方式开展安全暗访督查,在春秋季开展专项打击和重点整治,解决了一批影响校园及周边安全稳定的突出问题和隐患;强化工作责任,组织召开了省综治委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专项组全体(扩大)会议,省委常委、省政法委书记孙建国和省人民政府副省长李友志出席会议并讲话,进一步明确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专项组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形成校园及周边综合治理的工作合力;力求工作实效,不断增强学校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的针对性、实效性,在校学生非正常死亡率、校园发案率进一步下降;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统领综治安全工作,启动并加快推进《湖南省学校安全条例》立法进程,引导各地各高校依法妥善处理涉校涉生安全事故、调解矛盾纠纷,夯实校园稳定基础。省教育厅有关工作经验在深化“平安湖南”建设工作会议上作了典型发言,并多次受到教育部思政司和省直有关部门推介。

  据悉,省教育厅已连续六年荣获综治工作先进单位,并连续四次被授予“平安单位”荣誉称号。湖南大学、南华大学、湖南理工学院、衡阳师范学院、湖南文理学院、邵阳学院、湖南人文科技学院等7所高校同时获评2014年度全省综治工作(平安建设)先进单位,湖南大学、长沙理工大学、湖南人文科技学院、湖南女子学院等4所高校继续保持“平安单位”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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