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统计学会关于申报2015年度全省统计科研立项课题的通知
各市州统计局、统计学会,机关各单位,各大专院校:
经研究决定,从3月10日至4月10日受理2015年度全省统计科研立项课题申报。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全省各市州、县市区统计局、统计学会,省统计局机关各单位,省内各大中专院校的单位或个人。
二、课题范围
(一)新常态下构建与湖南经济社会总格局相适应的、科学的、完整的指标体系和发展成果考核评价体系研究。
(二)大数据背景下统计理论与方法创新研究,重点研究大数据在统计各专业领域的应用研究。
(三)“四个全面”、特色经济、民生发展、基本现代化等方面统计指标体系及其综合评价方法研究。
(四)其他与统计改革相关的研究。重点研究国有企业分类指导、地方资产负债表编制、就业失业统计监测、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统计业务流程改革思路的评价考核及方案设计等。
三、立项课题类型、申报条件及时间要求
(一)立项课题类型
立项课题分为A、B、C三类,A类、B类课题将给予一定比例的经费资助,课题承担单位按1︰1比例配套安排相应经费;C类课题经费由承担单位自筹。
(二)申报条件
1.申报课题的主体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含副教授)或为市州、县市区统计局局级领导、机关各单位副处以上干部及院系负责人等。
2.组织完成过地厅级以上(含地厅级)课题研究。
3.课题组成员符合研究课题专业要求,具有完成课题研究的能力。
4.所在单位承诺给予必要支持,保证按期完成研究任务。
(三)时间要求
9月20日前完成研究并将成果报送省统计学会秘书处。
四、申报时间
立项课题按要求填写《课题立项申请书》,于4月10日前报省省统计学会秘书处。联系人:张前军;电话:0731—82214747;邮编:410011;邮箱:[email protected];课题立项申请书格式电子稿放在湖南统计信息网http://www.hntj.gov.cn/“学会之家”/“科研指南”栏目内,课题申报者可自行下载。
湖南省统计学会
2015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