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地方税务局2015年度依法行政工作安排
2015年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全省地税系统要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湖南省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实施方案》和国家税务总局的有关部署要求,主动适应经济税收新常态,全面推进地税系统依法办事、依法治税、依法行政。
一、加强依法行政的组织领导和推进工作。 完善和调整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不断加强和改进对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专题研究和部署依法行政工作,认真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和省局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税的指导意见;完善和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年度述法制度;全面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分解落实依法行政考核工作指标体系和考核办法,扎实推进全省地税系统依法行政工作。
二、依法正确履行职能职责。 全省地税系统要坚持依法依规依程序办事,继续推进简政放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减少和规范行政许可等审批行为;严格按照省政府批准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加强对政府合同的管理,规范合同签订程序,建立合法性审查、责任追究等制度,提高政府合同管理水平。
三、进一步推进科学民主决策。 根据《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规定,细化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明确实行听证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具体标准和范围,实行目录化管理;实施重大行政决策,严格执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坚决克服以现场办公等形式进行重大行政决策。落实法制机构负责人列席重大行政决策会议制度;建立系统内业务专家团队、公职律师、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其在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的积极作用。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认真落实国家税收政策,特别是国务院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系列税收优惠政策;建立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和集体讨论决定制度,确定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标准和范围;完善和严格适用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推进行政许可裁量权基准制订和适用的试点;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重点是稽查案卷的评查工作,积极推行案例指导制度;认真落实国家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征管、国地税合作等规范要求。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依法执行预算,落实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开展重点项目财务专项检查,有针对性地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系统内审计监督,配合审计机关开展审计工作;落实《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强化内部权力制约;开展税收执法重点督察,深入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严格责任追究,提升督察成果的利用效果。
六、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 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三统一”、申请审查、备案审查等制度;规范性文件拟草内容必须于法有据,严把合法性审查关口;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的后续工作,全面整合相关文件,及时修改、废止与国家税收法律、法规不一致的文件;按规定报上级备案,确保执法依据合法有效。
七、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 认真贯彻执行《行政复议法》,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积极受理行政复议案件,属于行政复议范围且符合要求的,要无条件受理;对不属于行政复议范围的,要认真做好解释、告知工作,坚决避免形成新的矛盾纠纷;梳理、总结现行税务行政复议规则在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强化复议职能作用。
八、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继续推进行政处罚决定书等行政执法文书网上公开,加强电子政务平台、便民服务平台建设,提高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