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地方税务局2012年度依法行政工作安排
2012年,全省地税系统依法行政工作总体思路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服务科学发展、共建和谐税收工作主题,深入贯彻落实《法治湖南建设纲要》的要求,科学规划,统筹安排,重点突破,不断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向纵深发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推进依法行工作
(一)加强依法行政工作组织领导。组织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依法行政工作;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依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和省政府对依法行政工作的统一部署,结合实际制定依法行政年度工作安排;建立健全依法行政考核工作指标体系和考核办法,扎实推进全省地税系统依法行政工作。
(二)制定依法行政工作“十二五”规划。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十二五”时期税务系统推进依法行政规划(2011-2015)》,结合本省实际,制定规划和落实措施,确保实现规划确立的目标任务。
二、强化工作措施,确保依法行政制度落到实处
(三)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制度。对涉及公众重大利益、公众对决策方案有重大分歧、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听证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举行听证会。
(四)进一步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2012年是《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修订后实施的第一年,下半年,结合省局执法督查,抽查行政处罚案卷,促进《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的有效落实。
(五)抓好税收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三统一”、有效期和申请审查制度;进一步完善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抓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按照省政府统一部署和要求,集中时间和精力组织好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
(六)积极配合政府完成地方性法规、规章的起草修改工作。做好涉及本部门地方性法规、规章的审核工作,及时反馈相关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和建议,按时报送立法计划和项目。
(七)加大税收执法督查力度。根据总局执法督查的统一安排,在部署各市州局开展自查的基础上,下半年组织开展全系统执法重点督查,认真调研近年执法督查中所查出的带普遍性的问题,制定具体措施和办法,切实加以解决。
(八)继续推进税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的通知》(国税发〔2012〕7号)要求,进一步做好税务行政审批改革工作。对现行有效的税务行政审批项目进行进一步清理,纠正违规增设的行政审批程序和事项,对审批实施情况进行调研、评估,并对如何规范审批程序、加强已取消项目的后续管理反馈意见和建议。
三、优化服务机制,树立良好社会形象
(九)落实《湖南省政府服务规定》。按照省政府《关于贯彻实施〈湖南省政府服务规定〉的通知》要求,制定实施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
(十)继续做好“为民办实事”相关工作。2012年省委、省政府决定集中力量办好人民群众可感受、可惠及、可比较的18项实事,地税部门是相关责任单位,要督促各地继续抓好就业等相关税收优惠政策的贯彻执行,确保实事办实、好事办好。
(十一)认真做好税务行政复议、应诉工作。积极妥善处理复议、应诉案件,提高复议案件审理质量;加强对基层税务行政复议、诉讼工作的培训和指导,提高税务行政复议工作人员审理案件的能力和水平;落实行政复议调解机制,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税收争议的主渠道作用。
(十二)深化“依法办事示范窗口单位”创建活动。把“依法办事示范窗口单位”创建活动与总局在税务系统开展的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建立健全跟踪督办制度,树立地税良好社会形象。
四、开展宣教培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十三)扎实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全面贯彻实施《湖南省地税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确定的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和基本要求。按照规划的步骤安排,年内省局普法领导小组不定期抽查各地普法宣传工作情况。
(十四)加强依法行政培训和宣传工作。举办以行政强制法、预防职务犯罪等为内容的学习和培训,开展省政府服务规定学习宣传活动,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十五)研究分析行政执法指导案例。收集整理行政执法指导案例,研究分析案例中带普遍性和倾向性的问题,提出有针对性和操作性的对策建议,促进行政执法水平的提高。
编辑:钟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