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2017年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不低于150元
原标题: 湖南2017年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不低于150元
会议现场。
红网长沙8月5日讯(时刻新闻记者 胡芳 通讯员 徐利平)今天上午,湖南全省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工作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在长沙召开,副省长蔡振红出席。会议指出,湖南省年内建立统一城乡居民医保制度,2017年个人缴费不低于150元。
根据《国务院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精神,7月21日,湖南省政府印发了《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意见就整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两项制度,建立全省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简称“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提出了具体要求。
按照“统筹规划、协调发展,立足基本、保障公平,上下联动、有序推进,完善机制、提升效能”的基本原则,这次制度整合将实现覆盖范围、筹资政策、保障待遇、医保目录、定点管理、基金管理“六统一”,以进一步理顺城乡居民医保管理体制,优化职能配置和机构设置,在2016年底前建立全省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
蔡振红在会上强调,各地各部门要按照省里的统一部署,抓住重点,全力推进,确保8月底前完成职能的划转,10月份起按照新政策的标准组织城乡居民参保缴费,2017年1月1日起全省统一执行城乡居民医保新政策。
蔡振红指出,当前重点要做好几项具体工作:一是全面理顺管理体制,及时做好机构设置和编制、人员划转,建立健全各级城乡居民医保管理和经办机构,特别是要加强基层服务平台建设,尽快实现队伍融合、业务融合和感情融合。二是着力做好政策衔接,着眼于制度的连续性和可持续性,制定全省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实施办法,全面规范城乡居民医保政策,既要稳定筹资、合理均衡各方负担,又要引导合理预期,防止泛福利化倾向,确保制度的长远发展。三是健全完善信息系统,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卫生计生部门要密切配合,抓紧健全城乡居民医保信息网络平台,顺利迁移和承接新农合信息网络,确保整合过渡期信息系统的安全和平稳运行。四是统筹推进医改工作,要以此次整合为契机,有效发挥好全民医保的基础性作用,统筹推进医疗、医药、医保“三医联动”。五是确保有序平稳过渡,在推进整合的过程中,要确保工作的连续性,特别是在职能和工作移交前后,要确保制度和信息系统的正常运行,广大居民的参保缴费、就医报销等工作不受影响。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厅长、党组书记贺安杰,省医改办主任、省卫计委党组书记詹鸣,省编办副主任杨春林,省财政厅副厅长欧阳煌在会议上发言。
省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协调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省级医疗机构负责人等在长沙主会场参会,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及分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计生工作负责人等在分会场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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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如何缴费?
医保范围覆盖所有城乡居民,实行统一筹资。2017年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标准不低于570元(其中财政补助不低于420元,个人缴费不低于150 元);2017年以后,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和经济发展水平、居民收入状况、医疗消费需求等情况,逐步提高政府补助和个人缴费标准。对困难人群参保通过民政部门医疗救助、财政给予缴费补助。
二、如何报销?
按照“以收定支、保障基本、待遇不减、动态调整”的总体原则,合理确定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待遇水平。为确保平稳过渡,设置1年过渡期,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来妥善处理新制度与原有政策差异的个案问题。
关于医保目录,按照“适度从宽”的原则,将原城镇医疗保险和新农合药品、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范围目录合并为湖南省医疗保险药品、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范围目录。2017年全省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医保统一实施。
三:何时参保缴费?
城乡居民医保实行年缴费制度,居民以家庭、在校大中专学生以学校为单位整体参保。积极探索委托银行代扣代缴、网上银行缴费、短信提示缴费等便捷的缴费续保模式。每年的8月1日至12月31日为下一年度的参保缴费期。为平稳过渡,2017年度参保缴费期安排为2016年10月1日至2017年2月28 日,已实施整合的地区2017年度参保缴费期维持原规定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