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织起农村医疗保障网 2014年参加新农合农民达194万人
2014年,湘潭市参合农民人数为194.9万人,较上年增加3.59万人;参合率98.2%,较上年度提高了0.37个百分点;全市对175万人次的参合农民实施了医疗费用补助,补助经费73781.13万元……在这一连串数字的背后,有越来越多的农民获得了医疗实惠,享受到了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全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工作在保障农民健康方面取得了新发展。
加大救治力度 提高补助幅度
1月11日上午,湘潭县射埠镇巨鱼村村民冯先龙又来到了县人民医院做血液透析。2012年,他被查出患有尿毒症,这对这个本不富裕的农村家庭来说犹如晴天霹雳。这两年多来,冯先龙每个星期都要来医院做三次透析,一个月下来要花费六千多元。从2012年8月到2015年1月6日,总医疗费用高达175135.18元,其中“新农合”共为他补偿了138821元。“‘新农合’大病救治帮了我大忙,为我屋里减轻很大的负担!”冯先龙十分感慨。
冯先龙的经历仅仅是湘潭市“新农合”农村重大疾病医疗救治工作的一个缩影。根据相关政策,全市纳入重点救治范围的重大疾病由 2010年的1种(儿童先天性心脏病)扩大到2014年的32种。2014年,全年新农合共支出重大疾病救治资金9327.85万元,救助大病患者19127人次,实施免费救治、或将规定的报销比例提高到80%。
另外,湘潭市还继续推行了乡镇卫生院住院限费医疗和农村“两免”工作。2014年,参合农民在乡镇卫生院住院限费医疗95330人次,新农合补助资金9914.23万元,实际补助比例为87.11%;农村五保户在县、乡两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基本医疗费用全免16770人次,新农合补助资金4224.61万元;农村孕产妇县、乡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分娩基本医疗费用全免16366人次,新农合补助资金2047.01万元。
创新支付方式 方便看病报销
“现在‘新农合’方便多了,在医院就能及时得到报销,节约时间又省事!”家住响水乡的参合农民黄娭毑感受到了湘潭经开区正在推动的“新农合”在医院窗口报销方式带来的方便,她为这样的便民措施叫好。
近年来,湘潭市创新“新农合”工作管理方式,优化看病报销程序。通过协议服务实行指标控制、单病种付费、次均费用控制、住院人次包干等多种方式进行医疗费用控制,减轻患病农民经济负担。
湘潭市各县(市)区积极推进“新农合”支付方式改革。湘乡市从2014年4月开始推行了五保户乡镇卫生院首诊及属地住院管理、总额付费包干的管理模式,提高了基金的使用效率;雨湖区推行了村卫生室乡村一体化普通门诊统筹补偿模式,参合农民到村卫生室门诊治疗,10元之内个人自付,超过10元,个人自付10元,其余由新农合负担。
湘潭市还鼓励有资质的商业保险机构参与经办“新农合”业务,推动形成多重补充医疗保险机制。目前,湘潭县、湘乡市、韶山市对意外伤害“新农合”保障实施委托商业保险公司经办。
加强基金监管 保障群众利益
“新农合基金是由农民自筹和政府补助等渠道组成,实行互助共济制度,用于补偿参合农民医疗费用的专项资金,是参合群众的‘保命钱’。”市合管办负责人说:“加强对新农合基金的管理,健全新农合安全长效运行机制,有效防范违规套取新农合基金的行为,确保参合群众的利益,是当务之急。”
2014年,湘潭市开展了坚决打击违规套取骗取“新农合”基金行为专项整治。专项整治包括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管、加强“新农合”经办管理机构内部监督制约、严格落实“新农合”三级公示制度、建立定点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诚信管理机制、严肃查处违规行为5项内容。通过整治,全市共计查处违规骗取套取“新农合”基金行为83起,追缴金额59.09万元。
湘潭市还通过开展“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信用等级评价制度和临床医生“新农合”服务信用档案工作,加强医疗服务监管,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维护参合群众的利益。
2015年,湘潭市将进一步加强重大疾病的救治工作,继续开展“新农合”支付方式改革,建立健全“新农合”诚信管理机制,让“新农合”更好地惠及参合农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