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农业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6年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工作的通知

06.06.2016  22:33

各市州、县市区农委(农业局)、畜牧水产局,委直相关单位:

为营造全社会关心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良好氛围,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社会共治意识和能力,全方位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教育,现就2016年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宣传内容及方式

主要开展德治法治、尚德诚信和普法科普宣传,加强法律法规的宣贯和教育,普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科学知识和监管措施,倡导遵法守信的生产经营主体自律行为。采取集中宣传与日常宣传相结合的方式,以2016年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为集中宣传契机,推进日常宣传“进乡村农户、进城市社区、进超市集市”,加大经验成效宣传力度。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落实监管权力和责任,推动职能部门与社会多元主体在法治框架下的共治意识和能力,优化行业遵法守信的自律行为,促进安全保障能力和生产经营管理升级,进一步畅通社会监督与消费维权渠道,激发和释放全社会共治共享与参与监督治理的潜能,形成严密高效、良性互动、社会共治、成果共享的食品安全治理体系。

二、工作安排

(一)集中宣传

2016年6月14日至27日为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主题为:“尚德守法 共治共享食品安全”。省市县要按照统一安排,突出宣传重点,营造声势、贴近实际、各有侧重、有针对性地开展集中宣传。

省级由委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牵头,会同湘潭市农业委,组织市州农委和有关单位统一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主题日宣传活动(具体安排见附件1),同时,组织有关人员参加省食安办的系列宣传活动,重点营造声势。市级以组织检测机构开放日活动为主要内容,组织社会各界代表和公众人员进行参观,开展现场观摩、专家答疑和互动交流,重点普及农产品质量安全消费知识。县级以开展农产品种植养殖环节田间指导为主要内容,根据农业生产需要派出相关专家,开展农业标准化生产、农兽药规范使用、生产记录档案、贮藏保鲜、包装标识等方面的宣传,重点指导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和经营。

(二)日常宣传

深入开展“三进”大型科普行动,采取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推进宣传的广度和深度。进乡村农户,通过编印发放明白纸、操作卡,组织阳光培训和科技知识下乡活动,宣传农业投入品、农业技术规程等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知识,同时,动员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农产品生产基地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开展业务培训,邀请群众实地观摩,进行科普宣传,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和知识水平。进城市社区,采取专家发声、科普短片、媒体专栏、张贴海报、印发资料、现场答疑等方式,利用宣传栏、咨询台等社区平台,动员基层管理机构和社区志愿者,积极组织各类农产品质量安全活动,广泛宣传质量安全知识,提升公众安全意识和判断能力,引导科学理性消费。进超市集市,普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和监管措施,组织对生产经营者开展培训,强化主体责任和质量安全意识,倡导诚信守法,积极开展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和技术咨询服务。

(三)经验推荐与案件曝光

省级主要通过湖南农产品质量安全网站和《湖南农产品质量安全》会刊两个平台,充分发挥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协会的宣传沟通作用,加大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宣传力度,将全省的好经验、好做法、好典型向全省和全国推介,并定期发布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执法信息。市县两级要积极融合传统媒体和新型媒体优势,充分发挥当地主流媒体的作用,坚持正面宣传,依托各级农业网站、“12316”热线等,认真总结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经验和工作进展落实情况,收集整理信息资料,善于发现亮点,及时跟踪和宣传推荐工作成效,及时将突出典型经验和做法推荐到省级宣传平台;同时,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受理、处置和反馈公众投诉,集中曝光一批案值较大、影响面广、情节恶劣的违法案件,有效形成警示和震慑作用,全面落实有奖举报制度,鼓励社会公开监督,深入推进全社会共治共建农产品质量安全。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统筹安排。各级农业、畜牧水产部门要高度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工作,精心筹划宣传周系列活动,要统一进行组织协调,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全员参与、社会关注的工作机制。要加强人员和经费保障,确保宣传周活动正常进行并形成规模,落实宣传工作效果。

(二)做好应急处置。要持续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舆情监测,及时研判审核,依法依规发布信息,确保舆论环境平稳有序。宣传周活动期间,要制定风险应急预案,同步部署消防、交通、防踩踏、医疗救治等安全防护措施,严防事故发生,确保集中活动安全。

(三)务求宣传实效。要致力于提高宣传的针对性、实用性和有效性,既要充分发挥橱窗展板、横幅标语、宣传资料、电视报刊、网站手机及“12316”农业信息综合短信平台等媒介作用,又要创新发掘新载体、新媒体和新手段,形成宣传全覆盖格局,切实强化效果。

(四)严格遵章守纪。要严格遵守省委省政府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九项规定”,严格按照勤俭节约、务实高效的原则,勤俭节约、轻车简从,严禁铺张浪费、大讲排场和形式主义。

(五)及时情况报送。请于6月25日前将宣传周工作总结、2016年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情况统计表(见附件2),以及在主要报刊发表的宣传文章资料复印件一并报委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种植业)和省畜牧水产局质量安全与兽药管理处(养殖业)。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联系人:杨韶红,电话:88866185,邮箱:[email protected];省畜牧水产局质量安全与兽药管理处联系人:龙新年,电话:82181917,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1.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主题日活动实施方案

        2.2016年全省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情况统计表

        ~$附件1、2.doc

 

湖南省农业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