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2014年公务员年考 反四风是重要内容

13.12.2014  13:21

  红网长沙12月13日讯(滚动新闻记者 李柯夫)又到年底,按惯例,长沙市某局公务员陈平(化名)将收到《个人年度考核表》和《年度考核方案》。他说,“10年来,年年如此,不过相较以往,现在考核量化的标准更多了。

  这一年来,在反“四风”的大背景下,湖南省公务员群体的工作干得怎样?12月12日,湖南省人社厅介绍,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将开展2014年公务员年度考核工作。本次年度考核工作将在2015年2月底前结束。

   怎么考核 反四风作为考核重要内容

  进入公务员系统已10年,陈平深感对于公务员工作的考核难量化,“之前主要靠领导和同事对你的印象,比较粗放。

  不过,近些年,他所在的局开始尝试量化考核指标,并且主要以平时的工作来进行年度考核。“年初就会拟定全年的考核办法,对各处室下达具体目标任务,根据任务完成情况考核。

  省人社厅要求,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考核委员会或考核领导小组,要认真制订公务员年度考核工作方案和具体实施办法,并认真组织实施。要把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反对“四风”、改进作风,争做人民满意的公务员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要坚持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

  根据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要求和相关规定,要把公务员参加规定的学法用法考试纳入公务员年度考核,凡是没有参加学法用法考试或考试不合格的,暂缓年度考核,直到补考合格后方可参加年度考核。

   如何评优 被“一票否决”的单位,主要负责人不得评优

  省人社厅要求,要严格控制公务员优秀等次比例,公务员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一般控制在本机关参加年度考核公务员总人数的15%以内。不过,2014年获得先进单位、文明单位等综合性表彰奖励的单位,绩效考核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单位,公务员考核优秀等次比例可提高5%,但最多不超过20%。

  对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计划生育、安全生产等工作中被“一票否决”、绩效考核被评为不合格的单位,优秀等次比例控制在本机关参加年度考核公务员总人数的10%以内,其主要负责人在年度考核中不得评为优秀等次。

  以陈平所在局为例,该局就是根据各个处室年度任务完成的具体情况,给每个处室相应的指标,由大家投票决定优秀、合格、不合格的人选,优秀等次一般仅1-2人,“当然,除了年度工作出现重大差错等情况,一般不会出现不合格”。

   [新闻链接] 评为基本称职的不发年度考核奖金

  省委组织部介绍,在年度考核中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公务员给予嘉奖,颁发奖励证书和800元奖金;连续三年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记三等功,颁发奖励证书、奖章和1500元奖金。评为优秀等次的公务员,可发给高于称职等次20%的绩效奖金;评为基本称职等次的公务员,不发给年度考核奖金,绩效奖金按低于称职等次20%的比例发放;评为不称职等次的公务员,不发给年度考核奖金和绩效奖金。

  对此,陈平认为,相较于物质奖励,公务员群体对考核结果中的荣誉显然更为看重。